2011年期间,盛春龙做出了一个重要的职业选择,放弃在多个法律领域的分散代理,开始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的处理。当时,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事务较为复杂,涉及到感情、财产、子女等多方面的问题,但盛春龙看到了其中的挑战和价值,决心在这个领域深耕。
这次职业转折让盛春龙形成了注重证据收集整理的执业理念。他深知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中,证据是支撑委托人诉求的关键,只有充分、有效的证据才能让委托人的主张得到法律的支持。
在一个具体的法律事务中,盛春龙的这一理念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由于感情不和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某甲希望法院裁定离婚,争取婚生子某丙的抚养权,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盛春龙接受原告委托后,立即着手指导原告进行证据的收集整理。首先,他让原告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由于难以找到双方吵架斗殴的直接证据,便让委托人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由于。其次,收集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包括原告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此外,还收集了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盛春龙凭借充分的证据,清晰地向法庭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理由。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委托人最后陈述,法院最终作出裁定: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事后,委托人对盛春龙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认为他的专业和努力为从己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盛春龙从2011年起专职从事律师工作,作为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核心合伙人,长期在上海市嘉定区执业,至今已妥善处理了上百件各类疑难、复杂的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他还热心公益律师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法律事务十余年期间,获评上海市嘉定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3、2016、2018年度)。他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理念,为众多委托人解决了实际问题,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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