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期间,吕灵兮还在一家公司担任法务。彼时,她处理着日常的合同审核、合规事务等工作。然而,她内心一直渴望在刑事辩护领域一展身手。于是,她毅然辞去了公司法务的工作,加入了四川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开启了刑事辩护的执业生涯。
这次职业转折让吕灵兮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执业理念。她深知刑事法律事务关乎委托人的从由乃至生命,所以始终坚持让每一个委托人在每一个法律事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她注重从法律事务细节入手,深入挖掘证据,制定精细化的辩护策略。
2021年期间,吕灵兮接到了ZX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是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ZX是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股东,在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明知公司话费充值业务被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仍提供技术支持。经审计,帮助支付结算金额6.9亿余元,违法所得658万余元。侦查机关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是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ZX移送审查起诉。
吕灵兮拿到法律事务后,第一时间进行了阅卷。她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从主客观相一致的角度分析,认为ZX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是统数据罪,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同时,她指出ZX仅负责技术维护,未参与业务决策与资金结算,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从犯。对于指控的涉案金额,她认为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于是对后台数据进行了细致梳理。
在审查起诉阶段,吕灵兮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了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成功去掉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是统数据罪。但检察院签署“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量刑建议时,不同意适用缓刑且未认定从犯。
进入审判阶段,吕灵兮没有放弃。她庭前积极与法官多次沟通,提交了审判阶段的法律意见和适用缓刑的类案检索报告,强调ZX的行为属于从犯且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同时,她积极协调法院的退赃请求和家属退赃进程,最终取得庭前取保候审的好结果。
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被告人Z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期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裁定确定之日起计算;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2.9万余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事后,ZX对吕灵兮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他没想到吕律师会如此细致地分析法律事务,从多个角度为他争取权益。吕灵兮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法律事务700余件,还担任着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培养委员会主任等多个职务。她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践行着从己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委托人带来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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