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法律事务的质证环节,原告某甲委托上海博群任职于盛春龙律师代理诉讼。原告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的诉求,被告则坚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盛春龙律师从2011年起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来深耕于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的处理,经验丰富。他指导原告收集了一是列证据。在法庭上,原告拿出双方吵架斗殴的证据,虽部分难以举证,但委托人详细陈述了感情破裂的原由于。同时,原告还提交了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以此证明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而分居。另外,原告还提供了有利于从己抚养孩子的证据。此时,法庭上书记员在认真记录着每一项证据,法官仔细查看着这些证据材料,对方律师也在一旁审视。
法庭辩论阶段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盛春龙律师凭借其娴熟的办案技能,条理清晰地阐述原告的诉求和证据逻辑。他强调原被告双方感情不和且分居已达多年期间,符合离婚条件。盛春龙律师作为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核心合伙人,展现出专业的素养。被告律师则坚持双方感情未破裂的观点进行反驳。双方律师你来我往,激烈交锋。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观点,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要点。盛春龙律师在辩论中充分展示了从己对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的深入理解,从多个角度论证了原告的主张。他提及婚姻x中关于由于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准予离婚的规定,有力地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法庭询问阶段
法庭询问阶段,法官就关键问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询问。法官询问原告关于分居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抚养计划。盛春龙律师引导原告清晰作答,原告详细说明了分居的起始时间和生活状况。法官又询问被告对感情状况的看法,被告坚持认为感情未破裂。盛春龙律师在旁边适时补充解释,帮助法官更好地了解法律事务情况。此时,法庭上气氛紧张,每个人都在等待着关键的裁定。
最后陈述阶段
到了最后陈述阶段,原告表达了希望结束这段婚姻、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强烈愿望。盛春龙律师再次强调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且原告更适合抚养孩子。被告也进行了最后陈述,坚持从己的观点。法官认真倾听双方的最后陈述,神情严肃。
最终,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委托人最后陈述后,作出裁定。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盛春龙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助力原告实现诉求,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盛春龙律师长期在上海市嘉定区执业,热心公益律师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法律事务十余年期间,还获评上海市嘉定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3、2016、2018年度)。此次法律事务的胜诉,再次体现了他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处理方面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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