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9日,武侯区某企业将南充德宝汽车技术服务中心和其投资人李XX告上法庭,委托刘双律师处理这起买卖合同争议。该企业长期为德宝汽车服务中心供应汽车配件,2019年1月至5月期间,供货共计129160元,德宝汽车服务中心仅支付70000元,尚欠59160元未付。刘双律师拿到法律事务后,通过收集汽运物流发货记录、微信对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还原了交易过程。在庭审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刘双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陈述,让法院采信了企业的主张。最终,法院裁定德宝汽车服务中心支付货款59160元及利息,李XX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刘双律师成功为企业挽回了损失。
刘双律师从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至今已执业多年。在此期间,他承办各类民商事法律事务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具备多重专业履职经历,2017年7月至今担任成都市温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2026年3月至2028年3月担任成都市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律师顾问团成员。这些经历让他熟悉法院法律事务审理流程与争议调解技巧,擅长以多元化方式化解矛盾争议。
2023年期间,该企业又遇到了麻烦。企业与员工罗XX产生劳动争议,罗XX请求解除劳动关是,并让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等多项费用。该企业再次找到刘双律师。与之前的买卖合同争议不同,这次是劳动争议法律事务,涉及的法律条款和证据规则更为复杂。刘双律师没有由于为是老客户而掉以轻心,他重新梳理法律事务,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他重点审查了企业与罗XX的劳动关是起始时间、工资标准、加班情况等关键问题。为了证明企业的主张,刘双律师收集了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并对证据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整理。
在庭审中,刘双律师针对罗XX的诉求逐一进行反驳。对于入职时间,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证明罗XX的入职时间为2018年8月8日;对于经济补偿金,他指出双方均无法证明离职原由于,应视为用人单位提出且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二倍工资,他通过计算仲裁时效,指出罗XX部分主张已超过时效。最终,法院采纳了刘双律师的观点,裁定企业支付罗XX工资、经济补偿金和二倍工资差额,但不予支持罗XX的其他诉讼请求。
事后,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刘双律师专业、负责,每次都能为企业解决问题,以后遇到法律问题还会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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