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月,当事人XX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为其在商业推广项目中“虚构项目资质、隐瞒真实履约能力”,诱使对方支付XX万元合作款项后未履约。杨勇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会见当事人时发现,案件核心并非“是否骗钱”,而是“是否具备履约意愿与行为”。这一敏锐的判断,源于他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教育背景所培养出的法律洞察力。
杨勇律师迅速展开调查,调取了合作协议、项目预算书、场地租赁合同、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广告投放凭证等大量书证,还梳理了数月的微信聊天记录与邮件往来。这些证据清晰地表明,XX始终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涉案款项全部用于项目实际支出,无隐匿、转移或挥霍行为。他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指出诈骗罪需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目的”,而XX未逃避责任,多次主动协商延期履约,合同未履行是市场环境突变及第三方违约导致的商业风险,控方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最终,2024年X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了一起错误刑事追诉。
在安徽省淮北市的一起合同纠纷中,原告北京某公司、乔X起诉被告淮北某学校、丁X,索赔1778万余元。杨勇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围绕合同解除责任归属、违约金抗辩、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及押金返还等核心要点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他指出原告在合同履行中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被告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主张的500万元违约金缺乏事实依据,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计算也无合理依据;原告违约,押金应抵扣违约金不应返还。同时,被告反诉原告应返还相关款项。法院审理后,驳回原告主要诉讼请求,支持被告反诉请求,原告需返还被告108万余元。这一案件中,杨勇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成功实现了从被告到胜诉方的逆转。
在贵州省的一起合伙合同纠纷二审案中,上诉人李XX一审反诉请求被驳回。杨勇律师及其团队深入研究一审判决,认为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问题。二审中,围绕合伙关系成立、事务执行、款项计算等核心争议焦点,进行清晰有力阐述,提交关键证据并质证。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改判董XX向李XX支付合伙款项34万余元。
自2016年执业以来,杨勇律师及团队承办案件逾1000多件,在重大商事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投资纠纷维权及民刑交叉案件领域经验丰富。他坚持“专业为王”理念,不仅为客户解决当下纠纷,还注重为客户防控风险、创造价值。在办案之余,他还积极投身教育公益慈善,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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