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贺鹏律师正围绕关键问题向鉴定人发问,气氛紧张而凝重。这是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患者因呼吸症入住某医院,本就有重症心肺基础病史,入院后却因院方违规操作,术后损害加重最终死亡。
贺鹏毕业于锦州医科大学医事法律专业,主修法学、医学、法医学、保险学以及管理学等课程,还曾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第三医院进行医学临床实习,具备扎实的医学、法学、保险学理论功底。他曾任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医疗结算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人伤理赔中心反欺诈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理赔事业部诉讼岗,保险领域经验丰富。2022年开始执业后,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深耕刑事领域,在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人身损害类案件,以及工伤、劳动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都有丰富实践经验。
接受委托后,贺鹏律师申请对医疗机构全部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在鉴定循证会中,他凭借自己的医学专业知识,发表关键意见,痛陈利害,最终获得专家采纳。鉴定意见认定院方存在医疗过错,且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原因力大小难以评价,只能给出区间值。
一审庭审中,院方对鉴定意见提出强烈异议,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贺鹏律师把握机会,围绕关键问题向鉴定人发问,进一步巩固了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将院方过错的客观事实和医学依据完整呈现在法庭面前,为在区间内争取较高责任比例奠定了基础。
在一审辩论环节,贺鹏律师围绕核心争议展开有力辩论。对于保险公司条款以设置特定条件的方式不合理限制被保险人主要权利,且未作加粗加重提示说明的情况,他主张该条款无效,一审法院采纳了该意见。对于保险公司以《民法典》无明确规定为由拒赔财产损失的问题,他援引法律规定,成功说服法院支持该项费用。面对鉴定意见给出的区间,他力主院方存在严重过错,责任比例应取区间内高位值,一审法院也采纳了该意见。
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提出上诉。贺鹏律师在二审中提交详尽代理意见,围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的规定,逐条驳斥上诉理由。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贺鹏律师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他凭借扎实的医学和法学知识,在鉴定循证会中争取有利鉴定意见,在庭审质询中锁定院方过错,成功击破保险合同对格式条款的抗辩,推动部分财产损失费用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二审精准援引维持原判标准,实现终局胜诉。对于类似因医疗机构违规操作导致患者死亡的案件,本案的代理思路和裁判结果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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