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A工程监理公司的负责人满脸焦虑地找到章世铿律师时,章律师便意识到这是一场硬仗。A公司为B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某府项目一期提供监理服务,不仅被拖欠了一大笔监理费,连履约保证金也迟迟未退还。多次催讨都石沉大海,A公司仿佛陷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泥潭,看不到一丝希望。
章世铿律师所在的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位于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11号粤海大厦B座2415/2101号。自2016年执业以来,章律师已承办案件逾200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经济案件。此次面对A公司的困境,他凭借多年的专业积累和丰富经验,开始冷静地分析案件。
表面上看,这只是一起普通的监理合同纠纷,但深入研究后,章律师发现了几个棘手的问题。其一,B公司提出案涉合同未生效,这让整个案件的基础变得不稳定。如果合同未生效,A公司的诉求就可能失去法律依据。其二,B公司声称监理费未达结算条件,欠付金额仅为小额进度款,这给确定实际欠款金额带来了很大困难。其三,对于履约保证金,B公司称仅部分达退还条件且无利息,这使得A公司想要全额追回保证金的难度增加。
面对这些难题,章世铿律师迅速制定了破局策略。正是因为他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实务积淀,才能想到这一步。他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整理证据材料,围绕诉讼请求固定了案涉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开工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监理人员考勤表、费用催收函及邮寄凭证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双方的监理合同关系、A公司依约履行监理服务(含合同期外延期服务)、B公司拖欠费用及未退还保证金的事实。
案件立案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B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仅庭前提交答辩意见及部分证据,提出了多项抗辩理由。庭审中,章世铿律师针对这些抗辩逐一进行有力反驳。他指出,案涉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且A公司已实际履行监理义务,B公司亦接受并支付部分费用,合同已实际生效。对于监理费的结算问题,虽学校部分未竣工,但A公司直至20XX年X月仍持续提供监理服务,且B公司员工对监理人员考勤予以确认,基于不安抗辩权,A公司有权主张全部已产生监理费。关于履约保证金,B公司所称已退履约保证金实为投标保证金,并非案涉履约保证金,其抗辩无事实依据。同时,合同外监理费有考勤记录、费用核算明细及催收凭证佐证,应依法予以支持。章律师还就监理费的计算依据、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及标准向法院进行详细举证和说理。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章世铿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缺席判决。B公司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A公司支付监理费XXX.1元(扣减双方确认的9000元扣款)及逾期付款利息(以XXX.1元为基数,自20XX年X月XX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同时,B公司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A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32200.3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751元,由B公司负担8000元,A公司仅负担751元,A公司预交的8000元受理费由法院予以退回。
拿到判决书时,A公司负责人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原本以为这笔钱可能要不回来了,没想到在章世铿律师的帮助下,不仅追回了拖欠的监理费,还拿回了部分履约保证金。章世铿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成功为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再次展现了他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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