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建材行业买卖合同纠纷正在激烈审理。被告方律师以未办理最终结算、原告未全额开票为由,坚称付款条件未成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坐在原告席的杨国鹏律师表情镇定,有条不紊地从文件袋中拿出一沓证据材料。
这起案件中,原告A是一家建材经营企业,与被告A签订多份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原告按约供货,但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数万级别货款未付。双方就货款抵扣方式、结算及开票义务无法达成一致,引发此次诉讼。
杨国鹏律师201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兼主任。他专注于民商刑交叉、公司治理及知识产权领域,擅长处理复杂疑难案件。
接案后,杨国鹏律师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他先是精准梳理案件核心证据链,将购销合同、补充协议、供货汇总表、材料收料凭证、付款记录等有效整合。通过逐页核对这些文件,确保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举证体系。针对被告未结算、未全额开票的抗辩理由,他结合《民法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从合同主要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分、结算依据的认定等角度进行专业抗辩,明确开票义务并非付款的前置阻却条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材料收料凭证可作为月结算依据,结合付款记录足以认定未付金额,原告的起诉可视为要求总结算的行为,开票义务不得阻却付款这一买卖合同主要义务,被告的抗辩理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A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A限期支付拖欠的全部货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在处理完这起案件后,杨国鹏律师在日常工作中,会定期对经手的案件进行复盘总结。在另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他运用在这起案件中积累的证据梳理经验,快速准确地整理出关键证据,为案件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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