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泽宇律师接到这个案子时,心里明白这是一场硬仗。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非法提炼稀土,还将141.96吨废酸液直接倾倒至当地河道,造成了高达118.77667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公诉机关以污染环境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且看起来实刑的可能性很大,这对于被告人来说,无疑是陷入了绝境。
吕泽宇律师来自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执业至今已有5年时间,他毕业于忻州师范学院法学专业,有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面对这个案子,他冷静地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了几个棘手的致命点。其一,鉴定意见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这是板上钉钉的不利证据;其二,被告人的行为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在未取得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处理危险废物,主观上存在过错;其三,公诉机关已经给出了量刑建议,要改变这个局面难度很大。
不过,吕泽宇律师并没有被这些困难吓倒。正是因为他拥有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想到从被告人自身的情节入手寻找破局点。他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并且详细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包括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等,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事实与证据链条。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他发现被告人具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首先是自首情节,被告人系经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认定条件。其次,案发后,被告人及家属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8.77667万元,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厂区遗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降低了犯罪危害后果。最后,被告人自始至终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基于这些发现,吕泽宇律师确定了以自首、生态修复、认罪认罚为核心,争取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
在庭审过程中,吕泽宇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围绕上述辩护要点,向法庭充分阐述了辩护意见。他强调被告人的自首行为,请求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举证证明被告人积极主动修复生态环境,缴纳全额赔偿金并处置遗留危废,体现了其悔罪诚意和对生态环境的补救意愿;结合被告人的社会调查评估意见,证明其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请求法院对其适用缓刑,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吕泽宇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污染环境罪,同时认定其自首、积极修复生态、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判决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人民币。原本可能面临三年实刑的被告人,在吕泽宇律师的努力下,获得了缓刑的结果。被告人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虽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回归社会,对他来说也是一个新的开始。吕泽宇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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