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近年来呈高发态势,许多人在借款时未保留好证据,导致维权困难。今天要讲述的这起案件,就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而当事人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原告赵XX与被告是同事关系。2021年,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10万元,原告基于同事情谊同意借款,并于2021年8月5日按被告指示转账给案外人同事10万元。2021年11月25日,原被告签署和解协议,约定被告分期向原告归还借款,还约定了被告到期不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然而,协议签署后,被告并未按时还款,构成违约,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委托时,原告手中仅有领导要求向第三人的转账记录,没有任何聊天记录等直接证据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借款关系。这时,冯路凯律师登场了。冯路凯律师自2021年开始在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耕于商事诉讼、仲裁、执行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诉讼、执行案件,同时在执行、劳动争议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是西安市新的社会阶层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执行团队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
冯路凯律师接受委托了解案情后,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立即与被告先行沟通,以与被告和解为由,让被告先为原告出具和解协议,以此固定证据。他明白,只有先解决证据问题,后续的诉讼才能顺利进行。待被告不偿还时,再行起诉。
在法律层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在本案中,经法院查明,原告赵XX向被告出借的款项并非自有资金,而是使用银行贷款进行转借,故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约定的利息亦无效。不过,根据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贷款结清凭证,对于已偿还85133.64元、以及未结清的20000元予以认定,该款项应由被告承担。对于原告实际的律师费6000元、保险费500元,符合双方约定,未超过法律规定,被告也应予以承担。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并承担律师费、保险费等。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民间借贷中,证据的固定和合法性至关重要。冯路凯律师提醒大家,在借款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借款资金的来源也必须合法,否则可能导致借贷合同无效。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再次彰显了冯路凯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经验。他通过理清案情,以巧妙的方式固定证据,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冯路凯律师会继续用专业与良知,守护更多客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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