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余万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是一辈子的积蓄。然而,原告包X却因为一场所谓的“合伙合作”,陷入了巨大的财产危机。被告康X以虚构某能源公司废机油、废电瓶收购处置业务为诱饵,诱骗包X垫资合作。之后,更是通过伪造交易凭证、虚构账户冻结、欠缴税款、公司注销等一系列手段,持续骗取包X的资金,财务扎斯也参与其中,共同实施骗取行为。包X因陷入错误认识多次处分财物,遭受了巨额财产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包X委托了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的温志晶律师。温志晶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虽不算长,但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人身损伤、刑事辩护领域,尤为专精于人身损伤案件,同时在企业合规方面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她还是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曾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发展课题调研报告二等奖、全区律师工作课题调研文章二等奖、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优秀委员等多项荣誉。
接受委托后,温志晶律师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审理期间,温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注重证据链构建与法律逻辑梳理。她带领团队收集了合伙协议、转账凭证、通话录音、工商档案、银行查询结果等一系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通过这些证据,法院核查后查明,案涉合伙业务系完全虚构,被告方无任何履约行为。这表明,该案件并非普通的民事经济纠纷,而是存在明确的经济犯罪嫌疑。
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都明确了,当案件存在经济犯罪嫌疑时,不应按照民事经济纠纷来处理。温志晶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精准把握本地司法实践与裁判规则,正是基于对这些法律规定的深刻理解和运用,才推动了案件的正确走向。
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包X的起诉,将本案全部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且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这一结果不仅为包X后续通过刑事途径挽回损失提供了可能,也再次提醒了大家,在经济活动中要保持警惕,遇到类似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当发现案件存在经济犯罪嫌疑时,不应简单地按照民事纠纷处理,而应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侦查。
温志晶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代理了这起涉诈骗类民刑交叉案件,推动民事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重大财产权益。她始终秉持以法为基、以诚为本、以专制胜的执业理念,坚守职业操守,以严谨务实的态度、精准专业的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锡林郭勒盟各类客户提供了高效、可靠的全方位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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