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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律师助力被告人获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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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07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聂明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27人 执业9年
律所:河南应龙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920171142726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633932726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聂明娅律师及团队法律基本知识扎实,曾任政府法律顾问,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很强的法务实践经验;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建设工程类纠纷,有很强的诉讼实践经验;律所秉承专业、诚信、服务的理念,在独立执业期间,获得当事人百分百满意;聂明娅律师及团队能够处理诉讼、非诉案件各个阶段的法律事务,学校、武装部等各单位均讲过法律知识公开课,为公众普及常见法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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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2-2023年,谢X某、解XX、吕XX分别以不同方式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谢X某收购账号获利44250元,解XX出租账号获利10000元,吕XX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三人到案后认罪认罚。聂明娅律师为解XX辩护,最终解XX被判处罚金2万元,违法所得依法没收。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律师助力被告人获轻判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此类犯罪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也给众多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今天要讲述的就是这样一起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以及律师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被告人谢X某在2022年7月,通过网络学会收购QQ号、微信号等账号卖给上家用于电信诈骗的技术,大量收购账号并从中抽成获利44250元。解XX在2023年3月至7月期间,将自己及发展下家的账号出租给上家,还为诈骗活动引流,个人获利10000元。吕XX则在2023年4月至8月,通过加密软件与上家联络,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及虚拟币折合人民币21万余元。

在这起案件中,解XX的家属找到了河南应龙律师事务所的聂明娅律师。聂明娅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经办理了近401件案件,她是该律所刑事团队负责人,擅长刑事辩护、家事案件、彩礼返还纠纷等领域。聂律师有着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的高学历背景,还拥有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证书。她经手的案件曾被评选为省级精品案件,还被濮阳市司法局点名表扬为优秀律师,并且受邀在濮阳市武装部讲课,相关事迹被刊登在国防时报。

聂明娅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细节。她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包括转款记录、聊天记录等,与解XX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她发现解XX具有自首情节,并且积极退赃、预缴罚金认罪认罚。聂律师认为这些情节可以作为为解XX从轻处罚的关键依据。

在庭审过程中,聂明娅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解X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她强调解XX犯罪数额不大,且具有自首、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聂律师的辩护观点有理有据,得到了法庭的认可。

从法律角度来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聂明娅律师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随意将自己的账号出租、出售给他人,避免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谢X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六千元;被告人解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吕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三名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同时,也彰显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聂明娅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也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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