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律师凭借专业与智慧为当事人扭转乾坤,凌灿伟律师便是其中之一。他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12年,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现是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身兼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委员会委员、达州市仲裁员、大竹县法院特邀调解员等多重身份。
以一起盗窃案为例,被告人A受某公司委托下乡办理电子医保激活业务,在工作中利用操作被害人手机、绑定社保卡的便利,秘密转走多名被害人银行卡内资金数万元,公诉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主要认定被告人A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裁判理由是其利用工作便利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然而,一审法院在认定过程中,未充分考量被告人A的一些从轻情节。
凌灿伟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后,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确认当事人经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这一认定并非易事,因为“电话通知到案是否自首”在实务中存在争议,但凌灿伟律师坚决论证,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这一法定从轻情节。同时,他推动家属全额退赔所有被害人损失,全部取得书面谅解,并协助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提出初犯、自首、全额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完整从轻、减轻意见。
在二审中,凌灿伟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人A自首的相关证据,以及家属退赔和取得谅解的书面材料。他还梳理了类案裁判规则,指出对于具有自首、退赔谅解等情节的被告人,通常会从轻处罚。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采纳了凌灿伟律师的观点,依法认定被告人A系自首、全额退赔、全部谅解、认罪认罚,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完全采纳量刑建议,实现了罪责刑高度统一。
凌灿伟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他执业地域覆盖广泛,不仅涵盖四川省内达州、成都、绵阳等多地,还涉及新疆、西藏、上海等省外十多个省市。他凭借敏捷的思维和扎实的专业功底,能够精准定位案件核心,深耕细分领域,打造专业优势。在众多案件中,他都能为当事人制定最优诉讼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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