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十堰的法律界,周杨辉律师是一位有着18年执业经验的资深法律人。他毕业于武汉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08年开始执业以来,已累计承办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千余件,涵盖刑事犯罪、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等多元案由。周杨辉律师不仅是湖北朗润律师事务所的核心骨干,还担任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多重社会职务。
在众多案件中,恒x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纠纷一案十分典型。恒x公司原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李XX等人在2015年12月28日将新增注册资本转入公司账户,次日公司却以“偿还李XX欠款”名义向案外人XXx公司转出共计280万元。经管理人接管公司账目后查明,恒x公司与XXx公司之间并无真实债权债务关系。2021年9月17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恒x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各股东补足出资,认定李XX的行为涉嫌抽逃出资。
进入执行阶段,面临着诸多困境。李XX虽主张转款系公司偿还欠款等,但均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且在执行初期,资金去向难以明确,执行工作推进艰难。周杨辉律师接受破产管理人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精细梳理恒x公司的财务凭证,从记账凭证和银行交易明细中锁定“出资次日即大额转出”的关键事实,发现资金流向异常。同时,准确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将李XX的行为定性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并援引《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突破出资期限限制。针对李XX的抗辩,周杨辉律师指出其作为法定代表人和直接当事人,有条件提供债权债务凭证却拒不提供,依法应承担不利后果。庭审中,周杨辉律师还合理调整诉求,虽法院最终以实际抽逃的264万元为准,但充分展现了积极履职、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专业态度。
最终,法院认定李XX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判决李XX向恒x公司返还抽逃的出资本金264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李XX负担。周杨辉律师通过专业的调查和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推动了回款,有力维护了破产企业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对股东抽逃出资后试图利用破产程序逃避责任的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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