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自2009年起投身律师行业,至今已执业十六年。他现担任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执业至今,李鉴春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斐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
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不起诉案件为例。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2021年3月至11月,张某租赁脚手架设备却未用于约定工程,而是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涉及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这起案件胜诉面临执行难题,即如何让张某摆脱刑事追诉。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展开一系列工作。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以及调取相关材料,还原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和时间节点。同时,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其虽未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此外,李鉴春律师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于民事范畴,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随后,李鉴春律师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上相关工程合同、设备流转记录等证据线索,构建起“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该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李鉴春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这起胜诉但执行难的案件中,通过深入调查和精准分析,成功推动案件朝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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