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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擅于多维度辩护的刑事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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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16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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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执业十六年,承办案件逾千件。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成功办理多起重大案件,实现量刑从轻、缓刑、不起诉等效果。
一位擅于多维度辩护的刑事法律师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09年投身律师行业以来,至今已积累了十六年的执业经验。他是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同时还担任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以及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重要职务。

执业至今,李鉴春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他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职务犯罪领域,他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40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案件。

李鉴春律师曾处理过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案件。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在2021年3月至11月期间,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案设备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以及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对应时间节点,还原了行为发生的真实背景与因果关系。他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并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未采取虚构身份、逃避联系等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刑法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他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该纠纷性质属民事范畴,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不应升格为刑事犯罪

在审查起诉阶段,李鉴春律师迅速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相关工程合同、设备流转记录等证据线索,构建了“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该公司不服提出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李鉴春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以及侦查与辩护的双向思维,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不仅能够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为当事人提供靠谱的评估意见,还能通过专业辩护实现量刑从轻、缓刑、不起诉、撤销案件等良好效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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