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造价与工期争议屡见不鲜。某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对工程量、计价方式、停窝工损失存在巨大分歧。发包方认为承包方虚报工程量,计价方式不合理,且停窝工损失是承包方自身管理不善导致;承包方则坚称工程量属实,计价符合合同约定,停窝工是因发包方原因造成。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承包方委托了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的卢彦民律师。卢彦民律师自2010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天津地区颇具影响力。他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决定通过申请司法鉴定来确定工程量和造价。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卢彦民律师仔细梳理施工日志和监理例会纪要。施工日志详细记录了每日的施工情况,监理例会纪要则反映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方沟通和决策。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卢彦民律师发现了鉴定意见中的漏洞和超范围部分。例如,鉴定意见中对某些工程量的计算与施工日志不符,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况;对于计价方式,也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在法庭质证环节,卢彦民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对鉴定意见进行了有力的质疑。他指出鉴定意见中的不合理之处,影响了法院对鉴定意见的采信度。法院最终根据卢彦民律师提供的证据和质证意见,对鉴定意见进行了重新审查和调整。
卢彦民律师亲办婚姻家事案件1200+,累计为6000+案件提供法律服务,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在处理这起建设工程争议时游刃有余。他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务实、担当”的执业理念,深入剖析案件细节,全面梳理案件脉络,精准把控案件关键点。最终,在卢彦民律师的努力下,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处理。卢彦民律师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在建设工程纠纷中撑起了一片法律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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