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张天昌律师以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不懈的努力,成功改写了多起案件的走向。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15年正式执业以来,已有11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现就职于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张天昌累计承办刑事案件已逾57件,尤其在职务犯罪、税务犯罪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余件。
在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当事人Y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8年。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指定张天昌律师担任Y某某的辩护人。张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现场走访及全面阅卷,发现案件存在重大疑问: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可能与Y某某的殴打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张天昌律师查明,案发当晚的殴打事实分为两段。第一段在“一心堂”旁露天烧x摊,Y某某等人与被害人发生冲突,Y某某仅踢了被害人脚部一脚,被害人受伤表现为鼻骨骨折、鼻梁划痕及少量流血,民警到场查看未发现严重异常。第二段在“宜良烧x店”门口,同案犯LH某单独冲上去猛踢被害人一脚,致被害人后仰倒地、一动不动、右耳外侧流血,后经送医诊断为多发性大脑挫裂伤、硬膜下血肿、枕骨骨折等,最终因颅脑损伤死亡。
张天昌律师认为,鉴定意见显示颅脑损伤具有减速性特征,而第二次殴打中被害人后仰倒地才是导致重伤死亡的直接原因。现有证据无法排除Y某某的殴打行为与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的合理怀疑,故Y某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庭审中,尽管Y某某此前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张天昌律师仍坚持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虽未采纳无罪意见,但判决Y某某有期徒刑6年,较原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的8年减轻2年。
在另一起行贿案件中,当事人被指控在2016年至2024年底期间,分多次向两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242万元。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张天昌律师介入。他通过阅卷发现,针对其中一名官员的行贿款项存在定性争议,认为部分款项不应认定为行贿。检察院起初对自首情节不予认可,给出的量刑建议为3-4年有期徒刑,且明确表示不适用缓刑。张天昌律师坚持不接受实刑,经反复沟通、论证,并推动检察官向上级检察院汇报。最终,检察院将量刑建议改为“可以适用缓刑”,法院也判决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还有一起污染环境案,当事人M某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张天昌律师在M某被刑事拘留后48小时内即介入,通过多次会见稳定当事人情绪并辅导应对讯问。精准把握报捕窗口期,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不批捕意见并有效沟通,成功争取不批准逮捕。此后持续跟进案件,推动侦查机关客观认定事实,最终促成终止侦查,洗脱当事人罪名。
张天昌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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