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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份助力合同诈骗案无罪不起诉的类案检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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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03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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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鉴春律师执业十六年,法学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擅长刑事辩护,承办超1000件案件。曾通过类案检索报告,助力张某合同诈骗案实现无罪不起诉,展现专业能力。
某份助力合同诈骗案无罪不起诉的类案检索报告

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李鉴春,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在侵犯人身、财产、知识产权等案件领域尤为专精。

曾有一起颇具争议的合同诈骗案,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约定由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施工。2021年3月至11月,张某以工地需要为由租赁脚手架设备,却将部分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价值约200余万元。张某撤离工地时未清点设备,也未告知设备去向,该公司遂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法律适用争议较大,关键在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李鉴春律师介入后,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展开了细致的辩护工作。他不仅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还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同时,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该纠纷属于民事范畴。

为了增强辩护的说服力,李鉴春律师进行了大量的类案检索。他检索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省高院参考性案例,精心制作了类案检索报告,并将其附在代理词后。在报告中,详细对比了类似案件的事实情况、法律适用以及裁判结果,突出本案与类案的相似性,强调张某的行为更符合民事履约过程中的不当处置,不具备刑法上的诈骗构成要件

最终,这份类案检索报告发挥了重要作用。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该公司不服提出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李鉴春律师的类案检索报告,如同有力的武器,为案件的走向带来了转机。他凭借专业的知识、严谨的态度和丰富的经验,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再次证明了类案检索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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