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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案攻防:律师为被告构筑坚实法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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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82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周赫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7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502201910137897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8686182686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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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内蒙古包头的周赫律师,是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多年,专注于企业合规、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婚姻纠纷、继承纠纷等领域。在多起案件中,他凭借专业能力和策略性辩护,为被告成功应对原告的诉讼。在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中,原告意公司以刘X工伤认定事实不清为由,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及复议决定,提交了病历等证据,认为病历与工伤陈述不一致。被告某区政府初始面临刘X受伤缺乏直接目击证人及现场监控的困境。周赫律师通过协助固定关键证据链、运用举证责任规则、论证复议程序合法性、应对病历矛盾攻击等策略,成功使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拆迁财物纠纷行政诉讼案中,原告王X认为拆迁时物品被强行搬走涉嫌犯罪,请求撤销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及复议决定,而被告某区政府需证明事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周赫律师准确界定案件性质、援引法定程序规则、强调救济途径正确性,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求。在串通投标罪刑事案件中,被不起诉人马X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调查,周赫律师提出马X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无实际经济损失、系初犯偶犯等辩护意见,请求检察院不起诉,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马X免于刑事处罚。
多案攻防:律师为被告构筑坚实法律防线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中,第三人刘X于2024年3月入职意公司任库管,5月23日上午在库房搬运货物时摔伤右脚踝。刘X受伤后通过微信告知丈夫、发送受伤照片,并与同事沟通伤情,次日就医诊断为右踝关节骨折。刘X向某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某区人社局作出认定,意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后,意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意公司认为刘X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事实不清,且某区政府复议决定不合法。意公司的依据是自行调取的住院病历中“现病史”记载“两小时前下楼梯摔伤”,认为该描述与工伤无关。

被告某区政府初始面临的困境是刘X受伤时无其他同事目睹,也无现场监控。周赫律师的抗辩策略多管齐下。首先协助某区人社局固定关键证据链,强调刘X受伤后第一时间的微信记录结合次日就医诊断,足以认定受伤发生在工作时段内。其次准确运用举证责任规则,指出用人单位否定工伤应承担举证责任,意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再者全面论证行政复议程序的合法性,出示全套程序性证据。最后有效应对原告关于“病历矛盾”的攻击,指出病历中“下楼梯”描述系患者入院主诉,非最终诊断,且受伤当日微信记录证明力高于事后病历描述。

庭审中,意公司提出病历记载与工伤陈述不一致,周赫律师回应称,病历修正不影响真实性,不能推翻微信记录等更直接、及时的受伤证据;“下楼梯”表述不精确不能否定原始受伤事实,且微信记录是原始证据,证明力更强。最终法院认定某区人社局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某区政府行政复议程序合法、结论正确,驳回意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拆迁财物纠纷行政诉讼案中,原告王X因房屋拆迁补偿事宜,称拆迁时有1000余件高档衬衣被强行搬走并遗失,向某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认定事项属于行政机关执行职务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作出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王X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后向法院起诉。王X认为物品被强行搬走涉嫌盗窃抢劫。被告某区政府认为该事项系行政机关征收拆迁过程中的职务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且派出所程序合法,复议决定也合法。周赫律师准确界定案件性质,指出该行为系行政机关执行职务行为,非刑事犯罪;援引法定程序规则,说明派出所已依法履职;强调救济途径的正确性,建议王X通过行政或民事诉讼解决;全面梳理复议程序,证明复议决定合法。最终法院驳回王X全部诉讼请求。

串通投标罪刑事案件中,被不起诉人马X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调查。公安机关查明马X及同案人员挂靠公司围标,两个项目合计中标金额较大,但均已施工完毕,未造成经济损失,马X系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周赫律师提出马X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无实际经济损失、系初犯偶犯等辩护意见,请求检察院不起诉。律师准确把握自首情节,强调无实际损害后果,推进认罪认罚程序,精准援引法律条文。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从这几起案件可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在行政诉讼中,协助行政机关完善间接证据链、准确运用举证责任规则、全面梳理并固化行政复议程序;准确界定案件性质,依据法定程序规则应对,引导当事人通过正确救济途径解决争议;在刑事案件中,挖掘自首等有利情节,强调无实际损害后果,善用认罪认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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