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万的房屋合同被判无效,价值61.5万的房屋产权最终登记到原告名下。这一结果着实令人意外,毕竟在很多人看来,签订了合同、完成了网签,房屋归属似乎已成定局,而此案却出现了大反转。
故事的起点是原告曹X。曹X与被告张X存在材料款债权债务关系,张X无力偿还欠款,便用从某房地产公司抵账所得的房屋作价61.5万元抵债,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某房地产公司也根据张X指示向曹X交付了房屋,曹X实际入住并缴纳相关费用。然而,事情出现了变故,张X擅自与第三人古X串通,让某房地产公司办理房屋备案注销手续,并与古X签订了作价69.2767万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办理网签,古X主张自己是房屋真实产权人,否认曹X与张X合同效力。曹X多次要求办理产权登记未果,面临着失去房屋产权的困境。此时,曹X手上有与张X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材料抵房协议书》,以及房屋交接手续、各类缴费凭证等证据,但缺少能直接证明张X与古X恶意串通的有力证据。而且,古X一口咬定自己是真实产权人,某房地产公司也抗辩自己非适格被告、无过错,张X还缺席庭审,这让案件变得异常棘手,几乎陷入了死胡同。徐丽平律师接手此案后,初步判断要想胜诉,关键在于证明张X与古X恶意串通,以及确认曹X与张X合同的合法性。
徐丽平律师首先展开了扎实的证据收集工作。她重点收集曹X与张X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材料抵房协议书》,以此佐证双方以房抵债及房屋买卖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收集房屋交接手续、各类缴费凭证,证明曹X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并履行相关义务;还调取电话录音等关键证据,佐证张X与古X系借贷关系,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为借贷担保,古X明知房屋已由曹X占有仍参与交易,存在恶意串通行为。这些证据的收集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接着,针对各方的抗辩,徐丽平律师逐一制定驳斥策略。针对某房地产公司“非适格被告、无过错”的抗辩,她论证其明知房屋已转让给曹X且曹X实际入住,仍协助张X办理更名、网签手续,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协助产权登记的义务;针对古X“系真实产权人、曹X与张X合同无效”的抗辩,结合证据驳斥其主张,明确其与某房地产公司的合同无真实买卖合意,实质为借贷担保,且构成恶意串通,应属无效;针对张X缺席庭审的情况,依法提交完整证据,确保案件事实完整呈现,不影响诉讼推进。
在庭审中,徐丽平律师清晰发表代理意见,全面呈现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针对被告及第三人的质证意见逐一回应,重点强调曹X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核心事实。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曹X与张X签订的相关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曹X已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并履行相应义务;某房地产公司与古X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真实买卖合意,双方构成恶意串通,合同应属无效;张X擅自办理房屋退还、更名手续,侵害了曹X的合法权益。法院缺席判决:确认某房地产公司与古X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合同无效,古X协助某房地产公司办理网签注销手续;某房地产公司协助张X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张X在办理完毕后协助曹X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完全支持了曹X的全部诉讼请求。
复盘此案,徐丽平律师做对了几个关键判断。在证据缺失的情况下,她没有盲目起诉,而是先全面收集核心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为胜诉提供了关键支撑。同时,针对各方的抗辩,她制定了精准的驳斥策略,有效破解了案件的难点。对于同类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关键在于收集能证明合同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对方恶意串通的证据,通过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论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徐丽平律师在继承纠纷和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继承纠纷案件中,她成功为原告争取两套遗产房屋所有权及主要份额;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成功胜诉,判令被告支付离婚协议约定款项12万元。徐丽平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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