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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律师两度胜诉,助当事人摆脱复杂婚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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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90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范欣璐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620171160827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962915798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范欣璐律师,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范欣璐律师专业基础扎实,逻辑思维严谨、办案认真负责,为人谦逊正直。专注于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领域,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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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介绍两起离婚纠纷案件。一起是原告ZX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C某的离婚案,因被告情况特殊、程序复杂、涉及患孤独症子女和财产分割问题;另一起是原告GX与多次犯罪且失联的被告SX的离婚案,难点在于被告失联缺席庭审。范欣璐律师通过完善程序、收集证据、制定方案、高效举证等,在两案中均胜诉,为当事人解决婚姻问题、争取抚养权和合理抚养费,彰显专业能力,启示人们遇到复杂婚姻纠纷可借助专业律师维权。
南通律师两度胜诉,助当事人摆脱复杂婚姻困境

在南通的司法实践中,离婚纠纷是常见的法律案件类型。许多人在面对离婚时,存在一些法律误区,比如认为只要提出离婚,法院就一定会判离,或者不清楚在涉及特殊情况,如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另一方失联等时该如何处理。从当地法院的典型判决来看,离婚案件的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特别是当一方存在特殊情况时,案件的处理会更加复杂。范欣璐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办理了近千件案件,其中婚姻案件400多起,在处理离婚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实务积淀。

案例一:在原告ZX与被告C某的离婚纠纷中,原告ZX与被告C某婚后感情薄弱,长期分居,且C某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ZX此前起诉离婚因C某行为能力问题撤诉,后再次委托范欣璐律师提起诉讼,诉求为离婚、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等。案件难点众多,一是被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需先通过特别程序确认其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程序复杂且耗时;二是婚生子患有孤独症,需兼顾其抚养稳定性与双方抚养能力,同时平衡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三是涉及嫁妆转化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车辆等)分割,需明确产权归属与折价补偿标准。

证据收集过程:范欣璐律师团队首先梳理此前特别程序的判决结果,确认C某无民事行为能力及CXX的监护人身份。同时,从多个渠道收集证据,如通过婚姻登记部门获取结婚证,证实双方合法婚姻关系;从医院获取孩子患病诊疗记录,从生活开支记录中收集抚养开支凭证,佐证ZX某随原告生活的现状及抚养需求;通过房产部门和车管所获取房屋产权证书、车辆登记信息,收集债务凭证等,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及债务情况;收集分居证明、此前起诉离婚记录等,支撑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主张。

证据链搭建过程:将结婚证作为基础,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孩子的相关证据与原告主张的抚养权相呼应;财产债务证据相互关联,明确财产和债务的情况;感情破裂证据形成链条,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庭审策略:庭审前,范欣璐律师与法官多次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的法定要件、监护人资格认定、特殊子女的抚养适配性等核心问题充分交换意见。庭审中,系统呈现证据链,结合分居事实、此前诉讼记录及监护人认可的感情状态,充分说明双方无和好可能,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从孩子长期随原告生活、原告已承担主要抚养责任、被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等角度,论证ZX某随原告生活的合理性;针对双方已达成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说明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被告权益,请求法院予以确认。最终,江苏省南通市XX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准予离婚,明确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方案。

案例二:在原告GX与被告SX的离婚纠纷中,原告GX与被告SX婚后,被告SX先后因盗窃罪、诈骗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失联。GX委托范欣璐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判令双方离婚、婚生子随自己共同生活,被告支付抚养费。案件难点在于被告失联且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需通过合法程序保障庭审顺利推进;需明确被告多次刑事犯罪及失联行为与夫妻感情破裂的关联性,为离婚诉求提供充分依据;要扎实举证原告对子女的长期抚养事实,确保抚养权诉求获得支持。

证据收集过程: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固定关键证据,从婚姻登记处获取结婚证,从医院获取婚生子出生医学证明,从法院获取被告两次犯罪刑事判决书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佐证被告犯罪履历、长期脱离家庭及失联的事实。

证据链搭建过程:以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子女关系,刑事判决书证明被告犯罪情况,将这些证据相互关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说明被告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庭审策略:庭审前,主动与法官保持高效沟通,就被告缺席审理的程序合规性、案件事实认定的核心依据等关键问题充分交换意见。庭审中,被告SX无正当理由缺席审理,视为放弃答辩、举证及质证权利。范欣璐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有序出示全部证据,详细阐述被告的犯罪行为、长期服刑及失联状态对夫妻感情的严重损害,同时强调原告多年独立抚养子女的事实,从子女身心健康及生活稳定性出发,有力论证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最终,南通市XX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准予离婚,判决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且抚养费标准远超原告初始主张。

范欣璐律师在这两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复杂的婚姻问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她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制定合理的诉讼方案,与法官保持良好的沟通,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面临类似离婚纠纷的当事人来说,遇到复杂情况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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