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XX区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被不起诉人王XX,是一名初中文化、无业的未成年人,因涉嫌盗窃罪,于20XX年X月XX日被刑事拘留,同年X月XX日取保候审,20XX年X月XX日续保。本案由常州市公安局XX分局侦查终结后,于20XX年X月XX日移送审查起诉。
潘鹏飞律师自2017年开始在江苏常州执业,是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他接手此案后,深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性,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投入到案件中。
经依法审查查明,20XX年X月XX日,王XX在常州市XX区拉车门盗窃车内香烟、手串,赃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039元。案发后,手串已追回发还,王XX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潘鹏飞律师在了解案情后,多次前往看守所与王XX沟通,深入了解他的成长经历和犯罪动机。
潘鹏飞律师执业至今,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3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从王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这一关键因素出发,寻找有利于王XX的辩点。他还积极与检察院沟通,提出王XX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且经社会调查具备帮教条件,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免除刑罚的观点。
在与检察院的沟通中,潘鹏飞律师凭借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理有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他不仅从法律条文出发,还结合王XX的实际情况,让检察院充分认识到对王XX不起诉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最终,江苏省常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潘鹏飞律师的意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决定对王XX不起诉。这一结果不仅让王XX及其家人看到了希望,也体现了潘鹏飞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潘鹏飞律师一直秉持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他专注于刑事辩护近十年,精于从细微处发现辩点,善于与办案机关进行专业、有效的沟通,力争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他的专业和付出,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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