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的曾XX正陷入一场涉嫌盗窃的风波。20XX年,曾XX作为货拉拉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卷入了贾XX、潘XX等人的盗窃案中。他明知运输的是被盗车辆,仍参与了搬运和运输,收费249.75元,涉案电动车价值达7200元。曾XX家属心急如焚,找到了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的潘鹏飞律师。
潘鹏飞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主要为江苏常州。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他迅速展开工作。多次前往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认真查阅卷宗。在这个过程中,潘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深入分析。
执业至今,潘鹏飞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4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凭借丰富的经验,从案件中找到了关键辩点。曾XX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涉案车辆也已追回发还被害人,且自愿认罪认罚。潘律师抓住这些情节,积极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
在与检察院的沟通中,潘鹏飞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阐述曾XX在案件中的从犯地位,以及他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他的专业和坚持,得到了办案机关的认可。
潘鹏飞律师还是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他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精于从细微处发现辩点,善于与办案机关进行专业、有效的沟通。
最终,江苏省常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潘律师的意见,认为曾XX构成盗窃罪,但属共同犯罪,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决定对曾XX不起诉。曾XX及其家属对潘鹏飞律师的专业服务和努力表示了深深的感激。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再次证明了潘鹏飞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和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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