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临汾市,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悄然拉开帷幕。原告临汾某商砼有限公司将河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一)、临汾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被告二)以及李XX(被告三)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共同支付混凝土货款383578.95元及逾期利息、律师费等共计578512.66元。
被告一找到了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王世奇律师。王世奇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河南漯河,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在接手案件后,王世奇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深知在建设工程及买卖合同纠纷领域,证据和法律关系的梳理至关重要。他逐页比对合同、对账单等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王世奇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提出了有力的抗辩理由。首先是主体资格抗辩,他明确指出被告一并非本案适格被告,与原告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也未参与案涉项目的任何施工及结算。其次是印章真实性抗辩,他主张《预拌砼销售合同》及结算书上加盖的项目部”椭圆形章并非被告一授权刻制,与被告一无关,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他通过对证据的深入分析,厘清了法律关系,证明实际施工人系被告二、被告三,其应对欠付货款承担支付责任。
王世奇律师深耕于合同、企业破产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在建设工程及买卖合同纠纷方面尤为专精。在庭审过程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条不紊地阐述自己的观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世奇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原告对被告一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为委托人免除了578512.66元的支付责任。王世奇律师作为漯河市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会员、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团队负责人,他的这一代理成果不仅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展现了他在相关领域的专业能力。他还多次在律所公众号发布关于合同纠纷等相关文章,为行业贡献了自己的专业见解。此外,他还获得过优秀律师、优秀村居法律顾问等荣誉,深受委托人的信赖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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