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帅龙律师(执业证号13306202010196844,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擅长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尤其在交通事故、各类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在日常法律事务中,交通事故纠纷是较为常见的问题,很多当事人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存在诸多误区,比如不重视证据收集、对赔偿标准不了解等。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展示王帅龙律师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处理方式和成果。
两车碰撞行人死亡索赔
2023年5月18日,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被告二驾驶的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碰撞,致行人死亡。交警认定被告一主责、被告二次责,死者无责。被告一车辆在保险公司A投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商业三者险。死者家属委托王帅龙律师起诉,要求赔偿864225.49元。
案件难点在于被告二提出车辆属非机动车、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保险公司A提出护理费标准过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责任划分;保险公司B提出医疗费扣减10%、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按私营标准核算等抗辩。
证据收集过程中,王帅龙律师系统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死亡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保险单等关键证据。他前往交警部门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了解事故责任划分;到医院收集病历资料和医疗费发票,确定医疗费用;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获取死者死因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证明;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单,明确保险投保情况。
证据链搭建时,王帅龙律师将事故责任认定书与死者死因证明相结合,证明事故责任与死者死亡的因果关系;将病历资料和医疗费发票对应,确定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将保险单与事故责任相结合,明确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庭审策略上,王帅龙律师针对被告二的抗辩,结合交警部门车辆定性结论,主张其按次要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针对保险公司A的抗辩,提交死者抢救期间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全额赔付;针对保险公司B的抗辩,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强调丧葬费按法定非私营单位标准计算。
最终,法院认定死者合理损失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此案例表明,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律师全面收集证据、合理应对抗辩,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路面缺陷致死亡获赔
2022年12月20日,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桥梁处侧翻死亡。交警无法查清侧翻成因,但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超出养护规范标准,路段管理养护单位为被告市政管理中心,事发时未设警示标志。受害人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案件难点在于事故成因无法查清,被告提出无法证明事故与路面缺陷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自身未尽注意义务等抗辩。
证据收集方面,律师全面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尸体鉴定意见书、医疗费发票、亲属关系证明等。他们到交警部门获取事故证明和现场勘查笔录;拍摄现场照片,记录路面高差;通过鉴定机构获取尸体鉴定意见书;到医院收集医疗费发票;到相关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证据链搭建时,律师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与现场勘查笔录、照片相结合,证明路面缺陷客观存在;将尸体鉴定意见书与医疗费发票相结合,确定受害人的死亡与事故的关系;将亲属关系证明与赔偿诉求相结合,明确原告主体资格。
庭审策略上,律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主张被告作为道路管理养护单位负有法定义务;结合现场勘查数据,论证路面不平整与受害人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回应被告抗辩,强调路面高差超出规范是侵权隐患,认可受害人有一定过错,但不能免除被告核心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原告合理损失,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657479.84元。此案例体现了律师在复杂案件中通过法律论证和证据收集,为当事人争取赔偿的重要作用。
两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共同逻辑在于,都需要全面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以证明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在证据收集上,都注重从交警部门、医院、鉴定机构等多渠道获取关键证据。面对被告的抗辩,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进行合理回应。这些方法在类似交通事故案件中具有可复用性,当事人遇到此类纠纷时,可借鉴这些方法,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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