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醉酒驾车交通事故纠纷也在悄然发酵。2021年12月,在南京市江北某路段,被告郭X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搭载原告张X及郭B、杨X等人,追尾撞上王X停在路外的变形拖拉机,导致张X严重受伤,产生了42万余元的医疗费。张X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将驾驶人郭X、车辆实际控制人郭B、车主郭X、无责方王X及承保王X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诉至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要求郭X、郭B、郭X连带赔偿其医疗费40多万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责任。
郭X作为车辆所有人,收到法院应诉材料后,委托了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刘智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服务地区为江苏-南京,他有着丰富的法律经验和专业知识。接受委托后,刘智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郭X,全面了解案件经过。原来事故当晚,郭X与郭X、张X等工友聚餐饮酒,因同事实发不适,郭X拨打120并随车送医,期间将车辆钥匙交由未饮酒的郭B,嘱托其驾车带领他人跟随救护车前往医院,然而郭B擅自将车辆交由醉酒的郭X驾驶,最终引发了事故。
庭审中,原告及其他被告均将责任指向郭X,认为其作为车主疏于管理车辆,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各方争论激烈,郭X辩称郭X明知众人饮酒仍指示驾车,存在主观过错;郭B否认明知郭X醉酒,主张自身无责;原告则以郭X未履行车辆管理义务为由,坚持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刘智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承办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时,他沉着冷静,发表了核心辩护意见。其一,郭X将车辆钥匙交由未饮酒的郭B,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存在疏于管理的过错;其二,郭X随车送医期间,对车辆失去实际控制,郭B擅自转交车辆给醉酒的郭X,该行为超出郭X的指示范围,相应责任应由郭B自行承担;其三,饮酒不开车是基本社会常识,郭X无需额外明示禁止饮酒者驾车,其对事故发生无任何主观过错及客观行为关联,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辩护意见。刘智律师是法佑化成律师团队负责人,他还具有多年化学专业及从业背景,拥有化工检验检测执业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执业证等专业能力证书。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确认原告张X因事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及相关费用合计40多万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偿原告1000多元,原告自身存在一定过失,自行承担20%责任,驾驶人郭X承担50%赔偿责任,向原告支付2万多元,车辆实际控制人郭B承担30%赔偿责任,向原告支付1万多元,驳回原告对我方当事人郭X的全部诉讼请求,郭X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最终,我方当事人郭X成功免除连带赔偿责任,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刘智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践行了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