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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离婚协议一定要到当地的民政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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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4056人看过
导读:离婚双方没有任何争议的,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签离婚协议。如果有争议,则要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和判决书。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需要当事人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婚姻登记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会办理离婚证。

签离婚协议一定要到当地的民政局吗?

离婚协议一定要到当地的民政局吗?

是的,如果没有任何争议,办理协议离婚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如果有争议,则要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和判决书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协议并不是两人商量好了就可以签,而是要到当地的民政局去办理,那里的工作人员会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对协议进行审查,另外双方要带好各自的证件、结婚证等,如果审查没什么问题,那么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最后领取离婚证,至此双方婚姻关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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