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某科技公司与某某建设公司签订合同,承接了某某食品公司总部办公室空调及新风安装工程。工程完工后,原告以某某建设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由,要求其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并要求作为发包人的某某食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某某食品公司陷入了这场纠纷的漩涡,他们迫切希望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摆脱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
郑捷峰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服务于广东-珠海地区,他所在的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迅速介入此案。郑律师凭借着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深知在建设工程纠纷中,明确合同相对性原则和发包人是否足额支付工程款是关键。
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郑捷峰律师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迅速抓住了案件的核心。他仔细研究了工程承包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通过对这些证据的深入分析,他发现某某食品公司已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某某建设公司支付了全部工程款,且某某食品公司并非原告的合同相对方。
在庭审中,郑捷峰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他向法庭提交了充分的证据,证明某某食品公司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他的观点得到了法庭的认可,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驳回了原告对某某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
郑捷峰律师不仅是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还是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他秉持着为者常成,笃行致远”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不断深耕。在处理这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时,他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信念,视行动为解决问题的基石。通过他的努力,不仅帮助某某食品公司摆脱了连带责任,还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也让我们看到,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细致工作至关重要。郑捷峰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让客户在诉讼迷雾中找到了方向,成功抵达了权益维护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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