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社保缴纳记录,只有一纸声明,一场关于社保权益的纠纷就此展开。2024年年初,在广东珠海,一位员工因病离世,其家属与用人单位就社保未缴纳导致的医疗待遇损失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家属作为客户,陷入了焦虑与无助之中,他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逝去的亲人争取应有的权益,这是一起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
郑捷峰律师来自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自2022年执业以来,服务地区覆盖广东珠海。他在得知家属的困境后,迅速展开工作。凭借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的丰富经验,他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郑捷峰律师首先对《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和《协议书》进行了深入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他敏锐地指出,用人单位与员工达成的放弃缴纳社保约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无效。同时,对于《协议书》中约定的40000元补偿费,他详细分析其补偿事项,确认该款项仅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不包含家属主张的医疗待遇损失。
在庭审中,用人单位缺席,但郑捷峰律师没有丝毫懈怠。他依据《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帮助家属区分甲类、乙类、丙类药品及三级、二级医院的报销标准,精确计算出实际医疗待遇损失为199532.78元。由于用人单位未对此举证抗辩,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郑捷峰律师不仅在专业领域表现出色,他还是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这些社会职务让他在法律界拥有更广阔的视野和资源,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最终,仲裁委采纳了郑捷峰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家属关于医疗待遇损失的请求。这场胜利不仅为家属挽回了经济损失,更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郑捷峰律师秉持为者常成,笃行致远”的执业理念,用实际行动为当事人穿越诉讼迷雾,抵达权益维护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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