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当事人在建筑工地干活,正忙着墙柱拆模作业,一不小心从架子上摔了下来,当时就疼得当事人直咧嘴,去医院一检查,左跟骨骨折。经过认定,当事人这属于工伤,还是拾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从2023年9月18日到2024年1月23日,一共127天。当事人满心以为能拿到工伤保险待遇,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可没想到,仲裁机构说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直接驳回了当事人全部请求。当时当事人特别焦虑,也很无助,觉得自己受了伤,怎么就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呢?当事人自己也试着跟用人单位协商,可他们根本不松口,当事人还以为这事儿就这么没希望了,觉得可能真的是因为没有劳动关系就没办法索赔了。
后来,当事人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广东政勤律师事务所的黄宇杰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查,黄宇杰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是14412202210462806,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他深耕于劳动争议、工伤待遇赔偿等领域,已经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80余件,尤其专精于工伤待遇赔偿纠纷案件。面谈的时候,黄宇杰律师认真听当事人说完事情经过,然后很笃定地说:咱们先别着急,违法分包情形下用工主体是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不以劳动关系为前提。”他那自信的样子,让当事人一下子觉得靠谱多了。
黄宇杰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很多关键的事情。在一审阶段,他首先精准定位争议焦点,针对仲裁机构无劳动关系则无责任”的观点,重点论证违法分包情形下用工主体责任的法律适用。他指出用人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根据相关法规,应承担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同时,因为双方都没举证当事人的工资水平,黄宇杰律师结合建筑行业工资水平及司法实践,援引相关规定,主张按2023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121元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他的主张,核定停工留薪期工资为47078.9元。不过,一审只支持了停工留薪期工资,驳回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请求。
到了二审阶段,黄宇杰律师继续发力。他针对一审未支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裁判,重点援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用工主体责任法规,强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违法分包不能免除该责任。他还通过庭审举证,纠正了一审法院劳动者申请追加第三人”的事实认定错误,强化了用人单位对违法分包行为的自认。并且,他坚持按2023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121元计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最终获得二审法院支持,核定为44484元。
一开始,当事人自己也没抱太大希望,觉得能拿到点停工留薪期工资就不错了。用人单位那边一开始也根本不想多赔。但是最后,黄宇杰律师帮当事人争取到了停工留薪期工资47078.9元,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4484元,总共获赔91562.9元(不含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这结果远远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真的特别感谢黄宇杰律师,要不是他,当事人这赔偿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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