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所在的内蒙古XX衡生态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陷入了一场与呼和浩特市XX区林业局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那真是一段让人焦虑又无助的日子。
当事人们公司中标了102省道、110国道两侧山体和冲积扇XX区段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项目,本以为能顺利完成工程并拿到应得的报酬。然而,林业局对当事人们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不认可,还申请了司法鉴定。这让当事人们公司陷入了困境,工程款一直拖着不给,公司的资金周转都成了问题。当事人当时真是又愤怒又焦虑,觉得这事儿怎么就变得这么复杂了。当事人天真地以为,只要当事人们按照合同把工程做好,就不会有这些麻烦,可现实却给了当事人沉重的一击。当事人们尝试和林业局沟通,希望他们能按照结算审计报告支付工程款,但他们就是不松口,沟通根本没有效果。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当事人们开始寻找律师。通过朋友的推荐,当事人们找到了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所的刘昊东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刘昊东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2000件,尤其专精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胜诉率很高。见到刘昊东律师的那一刻,他自信的眼神和沉稳的态度就让当事人觉得靠谱。他说:你们放心,当事人会根据你们的情况制定最佳的解决方案。”就这一句话,让当事人心里踏实了不少。
刘昊东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一系列关键动作。他首先让当事人们把所有与工程相关的资料都整理出来,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签证单、结算审计报告等。他仔细查看了这些文件,从中寻找对当事人们有利的证据。然后,他指导当事人们收集了林业局在工程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证据,证明工程已经通过验收且质量符合要求。在庭审前,刘昊东律师还帮当事人们起草了详细的答辩状,指出林业局上诉理由的不合理之处。
在庭审中,刘昊东律师表现得非常专业。他针对林业局提出的死树造价问题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指出,案涉工程的养护期是在2014年至2016年秋季,养护期之外的苗木成活率不是当事人们公司负责的范围。林业局要求扣除死树造价是不合理的。他还强调,当事人们公司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是经过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刘昊东律师的辩论让林业局的代理律师无言以对。
最终,法院驳回了林业局的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们公司成功获得了林业局欠付的工程款XXX元,以及相应的利息。林业局最初只愿意支付一部分工程款,当事人们自己的预期是能拿回大部分工程款就不错了。没想到,刘昊东律师帮当事人们争取到了全额的工程款和利息,这远远超出了当事人们的预期。
这次经历让当事人深刻地认识到,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找专业的律师。刘昊东律师凭借他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们公司解决了大难题。当事人真的非常庆幸能遇到刘昊东律师,他让当事人们公司避免了巨大的损失。以后再遇到类似的问题,当事人一定还会找刘昊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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