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承包了福建厦门湖里区的一个建设工程项目。本以为能顺顺利利完成项目,没想到出了大问题。项目施工人向供应商采购了一批货物,但货款一直没给。结果,供应商直接把当事人这个分包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当事人支付货款。他们声称施工人是代理当事人去采购的,构成了表见代理。
当事人当时特别焦虑,感觉自己莫名其妙就陷入了一场官司。当事人尝试和供应商协商,告诉他们当事人和施工人有明确的分工,采购货物是施工人的事情,和当事人无关。可供应商根本不听,坚持让当事人付款。当事人还想着能不能找施工人来把事情说清楚,可施工人却一直躲着不见当事人。当事人心里想着,这事儿会不会就这么栽了,当事人就得替别人还这笔冤枉钱了。当事人那时候真是又无助又愤怒,觉得自己倒霉透顶了。
在当事人走投无路的时候,朋友给当事人推荐了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的王伟栋律师。据说王伟栋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一直专注于民商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办过几百起案子,经验非常丰富。当事人先上网查了查,发现他确实口碑不错。当事人就赶紧联系了他,约了面谈。
见面的时候,王伟栋律师认真听当事人讲完整个事情的经过,然后特别坚定地看着当事人说:你别担心,这个案子当事人会帮你找出关键问题,一定尽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他这个眼神和这句话,让当事人瞬间觉得心里踏实多了,感觉找到了救星。
王伟栋律师接手案子后,立马开始行动。首先,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追加施工人为本案第三人。他说只有这样才能把事情的真相查清楚。在法庭上,王伟栋律师当庭提出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如果法院认为原告是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原告是否同意由第三人承担付款责任。当时原告也当庭表示同意。王伟栋律师这个操作,一下子就把事情的走向扭转了。
接着,王伟栋律师提出本案根本不构成表见代理。他仔细研究了采购的聊天记录,发现从一开始就是原告主动添加第三人的,案涉货物的磋商、报价甚至催讨货款这些事儿,都发生在原告与第三人之间,当事人从来都没有参与过案涉买卖合同的任何事宜。王伟栋律师还跟当事人说,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相对人主张构成表见代理的,得承担举证责任,不仅要证明代理行为有像合同书、公章、印鉴等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形式要素,还得证明他们是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在这个案子里,第三人没有向原告出具对外采购的授权委托书,也没说自己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原告也不是因为第三人有当事人明确授权才达成交易的,事后当事人也没追认。很明显,原告并没有产生错误认识,清楚合同相对方就是第三人。王伟栋律师把这些理由在法庭上阐述得清清楚楚。
另外,王伟栋律师还提供了多份最高院的判决。他跟法官说这些判例都有参考价值,可以帮助判断这个案子的走向。他的这份用心和专业,真的让当事人特别佩服。
案子的最终结果出来了,法院依法判决由第三人向原告承担付款责任,当事人这个被告不用承担付款责任,案子胜诉了!一开始,当事人真的觉得自己可能至少得赔偿个几十万,心里特别没底。而供应商一开始就咬定让当事人全额付款,当事人自己预期能少赔点就不错了。没想到在王伟栋律师的努力下,当事人一分钱都不用赔。这个结果远远超出了当事人的想象,当事人心里特别庆幸能遇到这么厉害的律师。
王伟栋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的表现,让当事人深刻体会到了专业律师的重要性。他对案件的精准分析和处理,每一个细节都处理得非常到位,让当事人避免了巨大的损失。以后要是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第一时间还找王伟栋律师。也希望当事人的经历能给大家提个醒,遇到法律纠纷,一定要找专业靠谱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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