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王XX被公诉机关指控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这看似板上钉钉的重刑判决,却在后续发生了大反转。
原来,王XX受他人纠集参与毒品犯罪,主要负责提供微信收款码、协助驾车接送,未主动组织、联系买家,在团伙中处于从属地位。2023年10月,他参与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X弹,涉案行为共4起,主要负责收款、接送等辅助工作,个人仅获利200元,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这时,湖北隆中律师事务所的彭小伟律师接手了此案。彭律师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提出核心辩护意见:王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小、获利极低;无毒品再犯、累犯等从重情节,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完全采纳辩护人关于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对王XX从轻处罚,量刑低于公诉机关建议刑期。
再看另一起涉及多罪名指控的案件。被告人王XX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开设赌场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强迫交易罪三罪并罚,面临较重刑罚。王XX受他人纠集,参与赌场资金周转,并协助索要非法赌债,因法律意识淡薄卷入多行为链条。
彭小伟律师阅卷后,提出关键辩护观点:强迫交易罪不成立,当事人无交易牟利故意,行为目的仅为追索非法债务,应评价在催收非法债务罪中,不单独定罪;王XX系从犯,在开设赌场中仅提供资金帮助,起次要、辅助作用;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处罚。法院完全采纳律师关于“不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辩护意见,依法驳回该项指控;认定王XX在开设赌场罪中系从犯,结合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以两罪定罪量刑,实现了三项指控减为两项、重罪打掉、量刑大幅降低的理想辩护结果。
还有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杨XX为牟取小额报酬,受他人诱导,伙同他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办理信用卡刷流水为名,使用他人银行卡接收、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涉案金额达13万余元,依法属于情节严重,法定量刑起点较高。
杨XX法律意识淡薄,受网络人员利诱,为赚取少量报酬参与资金转移活动,未意识到已触犯刑法。2024年9月,他伙同他人在湖北省某小区,以银行工作人员身份,借用被害人银行卡转移涉诈资金共计133521元,个人获利3000元。杨XX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涉案事实;诉讼阶段全额退缴违法所得、退赔全部涉案资金,积极弥补被害人损失。
彭小伟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证据,围绕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等核心情节,提出缓刑辩护意见。法院审理后,采纳辩护人全部辩护观点,依法对杨XX作出缓刑判决,当事人无需入狱服刑,依法适用社区矫正,实现了“重罪轻判、实刑变缓刑”的理想辩护结果。
彭小伟律师执业证号为14206201510570982,从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近千余件。在这几起复杂的刑事案件中,彭律师凭借对案件的精准分析,抓住关键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无论是准确认定从犯、打掉罪名,还是推动退赃退赔争取缓刑,都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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