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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书面合同,律师凭这些证据助企业追回租赁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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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11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情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北京恒都(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2311661660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028990007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张情静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恒都(宁波)律师事务所,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历,具备法学、金融学双学士复合专业背景,同时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法律顾问专业资质认证,专业理论功底扎实,跨学科知识体系完善。张律师长期深耕宁波本地法律实务,熟悉当地法院裁判口径与司法实践规则,专注服务各类民营企业、国企、金融机构及个人客户。执业领域覆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商事合同纠纷、货款及债权清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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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公司租赁建筑设备后拖欠尾款,双方未签书面合同。张情静律师凭借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事实合同关系成立。还主张债务主体连带责任及款项损失追偿,最终法院支持原告诉求,被告支付欠款及利息。
未签书面合同,律师凭这些证据助企业追回租赁尾款

在这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中,一个不起眼却决定胜负的证据细节是微信聊天记录。它在没有书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成为证明双方租赁关系的关键一环。

原告与被告在被告承接某地块工程期间,产生了建筑设备(挖掘机)租赁业务。双方虽未签订正式的书面租赁合同,但实际发生了租赁行为。被告在支付了部分租赁费用后,长期拖欠剩余款项未付。原告在多次催讨无果,且通过邮寄律师函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决定委托北京恒都(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张情静律师(执业证号:1330202311661660)介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案件存在证据缺失的问题,由于没有书面租赁合同,证明租赁关系以及欠款金额变得困难。当事人也存在误区,以为没有书面合同就很难维权。

张情静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固定证据、补全链条。她通过提交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成功证明了原被告之间事实上的租赁合同关系成立。同时,律师通过分析付款记录(既有公司账户支付,也有被告个人账户支付)及对账确认行为,主张由被告个人及被告公司共同承担支付义务,有效防止了公司通过个人账户转移资产或逃避债务。此外,律师依据法律规定,不仅主张了剩余的本金,还主张了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的资金占用损失(利息),以及因维权产生的保全费、公告费等合理必要费用,力求挽回委托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在法庭上,律师凭借这些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说服了法庭。审理过程中,因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判决。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两被告需在规定期限内共同向原告支付剩余欠付款项,并支付以欠付款项为基数,自最后一次付款日次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张情静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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