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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被欠薪劳动者,二审发回重审终获4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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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79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周英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88人 执业7年
律所: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1911121842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8601137751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周英律师,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从事行业多年,熟悉一些民商和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对待当事人热情,对工作严谨、负责,态度诚恳,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事务、债权债务这类案件的处理。 优势:善于处理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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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XX与某农业公司签订合同,年薪50万元。工作中公司降薪,合同期满后仅支付20万元,剩余30万元拒不支付。XX仲裁被驳回、一审败诉,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周英律师代理上诉,提交新证据使二审发回重审,重审法院最终判决农业公司与合作社共同支付4万元工资。
代理被欠薪劳动者,二审发回重审终获4万工资

从事律师行业多年,周英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立身,以责任立信,全力以赴每一份托付”的办案原则。在处理案件时,注重事前防范风险、事中把控流程、事后解决问题,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下面以一起劳动者欠薪案件为例,展示周英律师如何将这一原则落地。XX与某农业公司签订《某合作合同》,约定担任某职务,年薪50万元,每月支付3万元,剩余部分合同期满后考核拨付。工作期间,XX不仅为该农业公司提供劳动,还为其关联合作社从事销售工作,工资公司法代表人个人账户支付。后来公司以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由降薪,XX在备忘单上签字确认月薪由3万元先后降至2万元、1万元。合同期满后,公司仅支付20万元,剩余30万元拒不支付。

XX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起诉至法院后,原一审判决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在此情况下,XX委托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的周英律师代理上诉。周英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和分析。

事前防范方面,周英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积极收集XX持续向公司主张权利的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新证据,为后续的上诉做好充分准备。这些证据不仅可以证明XX未超过诉讼时效,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双方的劳动关系

事中把控阶段,周英律师在二审阶段组织并提交了关键证据,成功说服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重审中,周英律师提出了一系列有力的主张。她指出双方实质为劳动关系而非委托合同关系,因为合同内容包含工作岗位、职责、考勤、规章制度等,符合劳动关系的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特征。同时,她强调XX持续主张权利未超诉讼时效,且关联公司与合作社存在混同用工,应共同承担责任。此外,对于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个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周英律师也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

事后解决环节,重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XX未超过诉讼时效,二公司构成混同用工,应共同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虽然XX在备忘单上签字降薪,且无证据证明受胁迫,应视为双方合意,但合同期满后电话沟通中公司同意支付8万元但附加追回货款条件,因条件未成就,法院按备忘单调整后的标准认定剩余工资为4万元。最终,某农业公司与某合作社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共同支付XX工资4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周英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1101201911121842,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百起,其中成功办理民事、刑事相关案件两百余件。在处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周英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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