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律师行业多年,广西杜坤律师事务所的李异胜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的心,做专业的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办案原则。在处理案件时,注重事前防范、事中把控、事后解决,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下面通过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展示李异胜律师如何将这一原则落地。
2025年9月,被告A驾驶小型轿车在国道某路段行驶时,因操作不当与同向行驶、由原告A驾驶并搭载乘客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原告A身体严重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认定,被告A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A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A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住院治疗近百天,诊断为多处肋骨骨折、肺挫伤、胸腔积液等多项损伤,出院医嘱明确要求加强营养、后续随访及康复治疗。后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原告A因本次交通事故构成十级伤残,损伤与事故存在完全因果关系。
本次事故给原告A造成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多项经济与精神损失。经查,肇事车辆登记所有权人为被告B,该车未按法律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事故发生后,被告A、B仅垫付小额医疗费用,对原告A的其余合理损失拒不赔付。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A正式委托广西杜坤律师事务所的李异胜律师(执业证号:14509201810022580)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A、被告B对原告A的全部合理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相关费用。
李异胜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全面的事前防范工作。他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系统收集并固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护理证明等关键证据,对伤残等级、损伤参与度、护理期限、营养期等核心事实进行精准固定,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体系,为法院认定损害后果与赔偿责任提供充分依据。同时,他严格依照《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及广西XX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十余项损失逐项依法核算,规范赔偿计算依据与计算方式,剔除不合理诉求,确保原告主张的损失范围合法、项目完整、标准准确,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财产权益。
在事中把控方面,针对本案驾驶人与车主分离、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关键争议点,李异胜律师精准适用交强险投保义务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明确提出:被告B作为车主未履行法定投保义务,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与实际侵权人被告A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律师针对被告提出的垫付金额异议、赔偿标准异议、责任分担异议等抗辩理由,逐一从事实、证据、法律层面进行有力反驳,清晰阐明责任逻辑与赔偿依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异胜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一审终审判决。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A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A损害,负事故全部责任,应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被告B作为肇事车辆所有权人及交强险投保义务人,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存在明显过错,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与被告A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法院终审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A、被告B共同赔偿原告A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九万余元;
2.被告A单独赔偿原告A交强险限额外医疗相关费用一万余元;
3.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与被告按责任比例合理分担,原告核心诉请获得法院全面支持,成功实现维权目的。
李异胜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合同事务、债权债务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务实的办案风格,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在本地司法实践中树立了专业、可靠、可信赖的律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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