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地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里,当被告经法院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会依法进行缺席判决。这种情况下,原告要想获得全额胜诉,关键在于拥有完整且有说服力的证据链。这就对律师梳理证据、夯实债权基础的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
原告陈XX与被告陈XX是朋友、同乡关系。2021年4月17日,被告以急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30,000元,原告通过微信转账完成交付,被告承诺一周归还。但借款到期后,被告一直未还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于是委托居小森律师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当地法院在缺席判决案件中的要求,必须有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借款事实和催讨情况,这类案件的处理,对本地律师的证据准备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
江苏居小森律师所在的江苏宁杰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居小森律师作为专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律师,首先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了仔细梳理,从中确认了双方的借款合意;同时整理了微信转账电子凭证,以此证明款项的交付;还收集了催款记录,证明原告多次催讨。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此外,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居小森律师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LPR标准计算逾期利息,以最大化保障原告权益。最后,在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时,居小森律师依法申请缺席审理。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2022年7月6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同期LPR计算),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无需再经历漫长等待,通过缺席判决程序成功追回全部借款本息。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之余,居小森律师在公司股权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能够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当事人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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