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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罪轻辩护!刑事律师力挽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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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83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16人 执业4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枣庄)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420221047689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9062795111
代表案例:18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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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介绍了李威律师办理的三起刑事案件。赵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李威律师精准论证其无主观明知、无非法获利且系自首初犯,紧扣证据不足辩护,检察院最终不起诉;齐X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李威律师在法院阶段介入,论证程序未实质侵入系统、社会危害性低,推翻实刑量刑建议获缓刑;陈X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李威律师促成赔偿谅解、认定自首,结合多情节辩护使陈X获缓刑释放。
无罪、罪轻辩护!刑事律师力挽狂澜

赵X接到警察电话时,手不自觉地颤抖起来,他知道,自己被指控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了。这时候,李威律师,这位北京市盈科(枣庄)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出现在了他的生活里。李威律师深耕刑事法律业务多年,累计代理各类刑事案件上百起。就拿赵X这个案子来说,侦查机关指控赵X在明知对方是诈骗分子的情况下,借用其银行卡为诈骗分子转账,流水中包含涉诈资金,还有被害人报案。但李威律师紧扣证据不足这一关键点,精准论证赵X无主观明知、无非法获利且系自首初犯。他指出,赵X无任何主观恶意和非法获利的犯罪意图,与上游无任何联系,关于“可能涉嫌洗钱”的陈述仅是一种顾虑,尚达不到明知的程度,无任何的非法获利,通过其本人银行卡转移的资金只有两笔,涉案金额相对较少,且主动自首,无违法犯罪记录,并且是初犯,悔罪态度较好。最终,检察院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赵X无罪释放。李威律师擅长从卷宗材料中发现案件关键问题,在这个案子里,他就通过对证据的精细审查,为赵X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李威律师翻到办案笔记下一页,上面记着齐X的案子。齐X利用查号程序、抢号程序在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12123APP)上为他人抢注车牌号,获利6万余元,还将查号程序、抢号程序出售给他人,获利10万余元。他因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抓。在检察院阶段,给齐X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是三年六个月实刑没有缓刑,齐X觉得量刑过高,没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在法院阶段委托了李威律师团队。李威律师仔细阅读了卷宗,并询问了齐X该抢车牌软件的运行模式。他发现该软件实际是模拟人工,类似于抢票软件,只是提高了概率,但并未修改系统。在法庭上,李威律师举了个例子,如果被告人没有这个软件,雇佣一群人一样可以操作,还制作了一个视频,让法官了解到这个抢票软件实则没有侵入系统,社会危害性较小。最终,齐X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李威律师在这个案子里,凭借着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专业的辩护,成功推翻了检察院的实刑量刑建议。

刚才那个案子刚结束,比这更棘手的是陈X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案子。陈X因邻里纠纷,将被害人驾驶车辆的刹车软管剪断,后被害人报案,陈X被以破坏交通工具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个罪名起步刑三年以上,一般不适用缓刑,再加上陈X曾有前科,这大大增加了缓刑的难度。李威律师与陈X及其家属多次商议,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之后,李威律师为陈X争取自首,因为陈X属于在收到民警电话后主动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具备自动投案加如实供述两个要素,应当认定为自首。但在检察院阶段,没有为陈X争取到缓刑。在法院阶段,李威律师继续辩护,先是从本案引发的原因系因邻里矛盾,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存在过错,再从争取被害人谅解加自首,提出本案社会危险性小,没有发生任何严重后果,最后再从陈X虽有前科,但法律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并未规定前科不适用缓刑。最终,辩护意见被采纳,陈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判决后从看守所释放与家人团聚。李威律师在这个案子里,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为陈X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

在这几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刑事犯罪的情况复杂多样,涉及的罪名和情节各不相同。遇到刑事指控时,证据的审查、情节的梳理以及合理的辩护策略都至关重要。如果你和你的家人遇到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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