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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近万元、非法经营六十多万,两人竟获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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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80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正兵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320191007733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211767389
代表案例:19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学历高,著名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毕业,办案经验充足,责任心强,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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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董某涉嫌诈骗近万元,蒋某非法经营香烟六十多万,按常规量刑都不轻。但在王正兵律师辩护下,董某获附条件不起诉,蒋某仅判三年且缓刑。伍某公交车扒窃超三千还有前科,最终也只判四个月。他们是如何争取到轻判的?
诈骗近万元、非法经营六十多万,两人竟获轻判!

董某是个在校学生,本应在校园里安心读书。2023年3月,他却因涉嫌诈骗罪,被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他起初觉得自己只是参与了诈骗,问题可能不大,心存侥幸。可随着案件推进,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开始焦虑不安。

蒋某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价值达617422元,这可是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他原本以为自己即便会被判刑,也没想到按照法律可能会判近十年有期徒刑,心里开始发慌。

伍某多次犯罪有前科劣迹,这次在公交车上扒窃并取走现金3000元,被抓时他知道自己又犯事了,但没想到后续能有转机。

三人陷入困境后,都经人介绍找到了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的王正兵律师。王正兵律师执业以来,受委托独立办理百余起刑事案件

王律师在梳理董某案件材料时,发现董某是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且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还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获得谅解。围绕这些细节,王律师多次和公安、检察院沟通,最终为董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王律师抓住有理机会,并结合董某的最新情况提出附条件不起诉,最终意见被采纳。

对于蒋某的案件,王律师认识到蒋某本身并不是开店经营香烟,更多的是零卖,并没有真正获利。他认真把控每个环节,在法庭上提出蒋某系初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

伍某的案件中,王律师指出伍某在公安机关及庭审中如实交待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犯罪后主动退赔退赃,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庭审中,董某的辩护围绕其从轻情节展开,检察院最终决定对董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蒋某的案件,法院综合考虑王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蒋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伍某的案子,法院鉴于他自愿认罪,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三人从极度紧张到长出一口气,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法律建议:

第一,犯罪后主动自首、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罚

第二,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对量刑有帮助。

第三,遵守取保候审规定,配合律师辩护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即使犯了错,也要积极面对,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在这个案子里,王正兵律师抓住案件关键细节,多次和相关部门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判决,不愧是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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