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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被告支付广告制作款,法院判令支付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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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48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少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湖北民基(伍家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520171097300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047151350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张少俊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时取得了华中科技大学英语双学士学位。从事律师工作已经是第8年,担任过宜昌赛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吾爱吾家房地产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代理过各类刑事案件50多件,主要擅长刑事辩护与合规、工伤与交通事故等各类侵权案件、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及非诉业务等。张少俊律师以良好的法律素养、热心细致的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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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宜昌某文化公司与被告湖北某公司签订承揽合同,为其提供广告制作服务,被告欠付80042元。湖北宜昌张少俊律师及时代理原告起诉,向被告施压,被告主动偿还60000元。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支付剩余20042元。

原告宜昌某文化公司是从事文化传播及广告制作业务的企业,被告湖北某公司是位于武汉汉阳区的建设施工企业。2021年3月15日,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被告将广告宣传设施制作安装工程发包给原告,约定了付款方式、验收方式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21-2023年持续提供广告制作服务。2024年3月11日,被告出具《对账函》确认欠付80042元,经原告多次催收未付。此时,张少俊律师已在湖北民基(伍家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自2017年起便扎根宜昌本地法律服务领域。

在处理此承揽合同纠纷案时,张少俊律师凭借自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英语双学士学位以及三峡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的教育背景,展现出扎实的专业功底。在案件初期,他仔细审查合同、对账函、发票等证据,为诉讼做好充分准备。他先后独立担任近10家社区(村居)法律顾问、远安县鸣凤镇政府法律顾问等,熟悉行政流程和基层矛盾化解,这种经验使他在面对此合同纠纷时,能够精准抓住案件要点,确定合理的诉讼请求

2024年10月29日,张少俊律师代理原告向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和证据,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而张少俊律师以其丰富的庭审经验,在庭审中如实陈述被告在起诉后支付60000元的事实,并调整主张的欠款金额。他长期驻守宜昌,熟悉本地法院、检察院办案流程、裁判思路及司法惯例,能够准确把握庭审节奏,有效维护原告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服务,被告应支付款项。根据原告庭审自认,扣减被告已支付的60000元,判令被告支付剩余20042元广告制作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张少俊律师通过及时提起诉讼,迫使被告履行大部分债务,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和执行风险。他凭借严谨的办案思路和务实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他还身兼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宜昌市伍家岗区团委兼职副书记等多项职务,积极参与公益普法,兼具专业能力与社会责任感,还曾受邀参与智善网《青年律师汇》专题采访,分享执业经验与法律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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