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在遇到建设工程纠纷时,以为只要有合同和结算单就能顺利追回工程款,却不知津南区法院对这类案件的证据审查极为严格。除了合同和结算单,还需要完整的施工记录、工程量确认等证据。而且,当出现工程量争议时,若证据不足,诉求很可能得不到支持。常规律师可能因缺乏对本地司法实践的深入了解,难以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往往只看律师的执业年限,而忽略了其处理过的案件数量、成功率以及具体的办案过程,容易陷入信息差。
孙启发律师接手的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多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完工后劳务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79503.50元以“部分工程未结算”“工程量存在争议”为由拒绝支付。孙律师接手后,对各个工程项目进行分类梳理。他通过审查合同、施工记录等资料,区分大工程项目和小工程项目,分析每个项目的欠款金额、证据情况及解决难度。发现万科时代中心美湖里改造项目等小工程项目虽存在鉴定难问题,但劳务公司对欠款事实及金额无实质性异议;而XXX新建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等大工程项目,双方对工程量及工程款金额存在较大争议。
基于此,孙律师制定“分案处理、灵活化解”的代理策略。在证据收集方面,他收集了合同、施工记录、付款凭证等资料,以证明劳务公司的欠款事实。在证据链搭建上,将这些证据按照项目分类整理,形成清晰的证据体系。庭审中,孙律师向劳务公司明确小工程项目的欠款事实及证据,强调其拖欠工程款的行为违法。他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要求劳务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小工程项目的剩余工程款79503.50元,当事人撤回对大工程项目的起诉。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劳务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前支付该款项,若逾期未足额支付,需另行支付利息。
类似的策略在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也得到应用。二十五位农民工跟随当事人在某建设工程项目中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及分包方长期拖欠工程款。当事人多次讨要无果,委托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发包方某建设集团公司、分包方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连带支付工程款613161.41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78161.9183元。
孙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包括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工资结算表、农民工证言等。通过分析发现,分包方曾在之前的案件中起诉过当事人,并提交了单方出具的结算材料,该材料载明了具体的工程款金额,属于“自认”。
孙律师制定诉讼策略,以分包方之前提交的结算材料为核心证据,主张工程款金额,无需进行工程量鉴定,节省诉讼时间和成本。在证据收集上,除了上述材料,还收集了农民工的证言等证据。在证据链搭建方面,将结算材料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庭审中,孙律师提交结算材料,指出其属于分包方对工程款金额的自认,应作为认定依据。详细阐述发包方、分包方的付款义务,强调其拖欠工程款的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发包方、分包方共同支付当事人工程款490000元,分四期支付。
上述两个案件中,孙律师均展现出对案件的精准分析和灵活应对能力。他通过细致的案件梳理和证据分析,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无论是分案处理还是巧用“自认”规则,都体现了其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的专业水平。
在津南区的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呈现出证据要求高、争议解决难度大的趋势。对于此类案件,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应注重律师的实战经验和量化战绩。孙启发律师的案例为津南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提醒当事人要注重证据收集和诉讼策略的制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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