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对于涉案金额巨大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常规的法律处理路径可能是着重围绕犯罪事实本身进行辩护,强调涉案金额对量刑的影响。一般会依据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按常规量刑标准进行辩护,较少深入挖掘案件中的从轻情节,往往难以改变较重的量刑结果。周杨辉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8年,是湖北朗润律师事务所的核心骨干,承办过千余件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
在张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起案件中,周杨辉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张XX受他人诱导,将本人名下多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转移网络犯罪资金,涉案支付结算金额共计2067万余元,其中包含电信诈骗被害人损失3万元。周杨辉律师围绕自首、从犯、全额赔偿、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五大核心从轻情节展开辩护。他指出张XX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在共同犯罪中仅提供银行卡,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还推动张XX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
按照常规,像这种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帮信案件,很可能会判处较重的实刑。然而,周杨辉律师的实际做法取得了截然不同的结果。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认定张X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具备自首、从犯、赔偿谅解等情节,最终判决张XX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这一结果与常规可能的重判结果形成了鲜明对比,让初犯的张XX得以回归正常生活与工作,也为银行卡涉帮信犯罪案件提供了大额流水、轻刑缓刑的经典辩护范本。周杨辉律师不仅是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还担任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多重社会职务,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对本地司法裁判规则的深度把握,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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