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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破合伙人“内部约定免责”抗辩,律师助力债权人获全面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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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33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俞国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420141025689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205833443
代表案例:27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在校期间以优异成绩通过司考,八年时间办理了大量案件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案件中不断获得心得体会使自己在专业化道路上越走越远,2018年被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及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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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章XX与被告倪XX、徐XX发生买卖合同纠纷,二被告系合伙关系却拖欠货款,徐XX以多种理由拒付。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成功论证合伙债务连带责任,为原告争取到货款、逾期利息及律师费,原告获得全面胜诉。
击破合伙人“内部约定免责”抗辩,律师助力债权人获全面胜诉

合伙关系本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经营模式,但一旦涉及债务纠纷,往往会给债权人带来巨大的困扰。合伙人之间可能会以各种理由逃避债务,让债权人陷入维权无门的境地。这种情况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商业秩序。

原告章XX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被告倪XX和徐XX是个人合伙关系,共同经营染色车间。2023年2月,章XX与倪XX、徐XX签订《购销合同》,向合伙体供应纺织助剂。然而,供货完成并对账确认尚欠货款294,195元后,章XX多次催讨却毫无结果。徐XX以“合伙是受倪XX欺骗”“倪XX承诺对外债务由其承担”“我对该笔货款不知情”等理由拒绝付款。章XX感到无比绝望,他的辛苦付出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案件的难点在于,徐XX的抗辩看似有理,如何打破他的“内部约定免责”借口成为了关键。

就在章XX陷入困境时,他找到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俞国锋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他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13年作为“优秀毕业生”顺利毕业。毕业后,他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一年后正式成为专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他认真负责,尽力做好每一个案件。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他前往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挂职副主任,这段经历让他对律师职业有了重新的认识,也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耕于民商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为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

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多年承办大量债权债务纠纷案件的经验,他深知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梳理和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他全面梳理了案件证据,包括《合伙协议合同》《购销合同》《对账单》、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等。在庭审中,他针对徐XX的抗辩,精准出击。首先,他依据《民法典》第973条,指出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曾经在法律援助中心挂职的经历让他知道,要从法律层面清晰地向法庭阐述观点,让法官理解案件的关键所在。其次,他通过徐XX在《购销合同》“担保人”处签字以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徐XX对案涉债务知情。此外,他还依据《购销合同》约定,主张12,500元律师费由被告负担。

庭审中,被告倪XX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俞国锋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倪XX、徐XX自2023年2月1日起存在合伙关系,案涉买卖业务发生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应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徐XX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判决二被告支付货款294,195元、逾期利息(按LPR的2倍计算)及律师费12,500元,原告获得全面胜诉

俞国锋律师始终秉持着“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他曾获得“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过去奋斗付出的肯定,也激励着他不断前进,为更多的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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