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传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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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传奇律师是安徽淮潘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专精于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他还是淮南市“皖美乡村法治行”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潘集区司法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律师团”成员。
2020年,被不起诉人杨XX经他人介绍,被诱骗参与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偷越国边境前往缅甸从事“杀猪盘”诈骗活动,参与时间超过30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杨XX面临刑事追责与犯罪记录风险,这对一个未成年人来说,可能会影响其未来的发展。杨XX的家属心急如焚,经过多方打听,委托了朱传奇律师担任辩护人。
朱传奇律师接手案件后,展开了全面而细致的工作。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紧扣“未成年”这一核心情节,依法提出从宽处理意见。因为杨XX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同时,朱传奇律师系统梳理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关键情节,构建完整的不起诉辩护体系。杨X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起辅助、次要作用,主观恶性较小;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并且杨XX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符合不起诉法定条件。
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朱传奇律师将自己的辩护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地呈现给检察机关。他准确适用刑法与刑诉法关于“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起诉条件,专业的意见得到了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朱传奇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杨XX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法定从宽情节,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杨XX不起诉。
这一结果对于杨XX及其家属来说,无疑是一个最好的结局。杨XX避免了刑事处罚,保留了无犯罪记录,未来的发展不会受到此次事件的过多影响。朱传奇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未来发展,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安”的良好效果。在这个案件中,朱传奇律师展现出了他在刑事案件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和丰富经验,也体现了他一心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执业理念。
在另一起涉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案中,2025年2月至6月,被告人王XX受他人纠集,伙同他人以“务工应聘”为幌子,在湖北、山东等地建筑工地,以拒签合同、不规范施工、聚众上X施压等方式,多次向施工单位索要不合理费用,涉案金额35万余元,被公诉机关指控为恶势力团伙成员,涉嫌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案件移送法院后,家属委托朱传奇律师担任王XX一审辩护人。
公诉机关指控王XX参与3起敲诈勒索犯罪,涉案数额35万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系主犯;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九年,并处罚金。朱传奇律师面对这样的指控和量刑建议,没有退缩。他全面梳理并固定自首、初犯、认罪认罚、羁押表现等全部从宽情节。王X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较小,人身危险性较低;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明确;在团伙中受纠集参与,作用次于组织者,可适度从宽;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表现良好,可酌情从轻;结合涉案地数额认定标准,提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减轻处罚意见。
在庭审过程中,朱传奇律师将这些从宽情节一一向法庭阐述,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支持。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朱传奇律师关于自首、初犯、认罪认罚、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王XX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X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认定自首、认罪认罚、羁押表现良好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成立,予以大幅减轻处罚。在“数额特别巨大+涉恶势力”双重从重背景下,朱传奇律师成功实现了减轻处罚,刑期显著低于量刑建议区间,展现了他对复杂案件的精准把控能力。
还有一起煤矿采煤沉陷致养殖场受损的案件。2012年,原告李X在淮南市潘集区利用自有宅基地建设土鸡养殖场,2013年3月完成规模化养殖用地备案,手续经村委会、镇政府确认合法。2013年4月,当地政府因被告煤矿采煤沉陷风险发布整村搬迁公告,案涉养殖场位于影响范围内。2023年23月,被告采煤作业导致养殖场地面沉陷、墙体开裂,无法继续养殖。被告虽于2022年12月现场丈量,但长期未落实赔偿,原告遂委托朱传奇律师提起诉讼。
原告诉求判令被告赔偿养殖场各项经济损失近40万余元;判令被告以损失金额为基数,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款清之日;判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被告则抗辩原告未取得完整经营证照,不符合赔偿标准;养殖场不存在停产停业损失,部分建筑为违规扩建不应赔偿;对部分损失计算标准提出异议。
朱传奇律师针对这些情况,进行了一系列专业的工作。他整合用地备案、政府公告、村委会证明、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固定养殖场建设时间、合法手续、受损原因及程度;依据民法典矿产资源法,主张煤矿违反“先征后采、先搬后采”原则,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结合地方补偿文件,与对方协商确定合理计算标准,剔除不合理诉求,保留合法损失主张;针对被告“违建、无经营损失”等抗辩,逐一举证回应,明确合法建筑范围与损失边界。
最终,法院采纳了朱传奇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损失25万余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4月1日起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朱传奇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链与精准的法律适用,最大程度维护了农户的财产权益。
在道路工程新增签证工程款被拖欠的案件中,2016年7月,原告湖南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被告淮南市XX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包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并签订施工合同。施工中,原告发现设计未勘测到的隐蔽沟塘,需清淤换填、拆除旧路面,属于合同外新增工程。经被告及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原告按指示先行施工,后被告以变更手续不完善、审计未包含为由,长期拒付该部分工程款。原告多年协商、信X均无果,遂委托朱传奇律师提起诉讼。
原告诉求判令被告支付合同外新增工程款60万余元;判令被告按年利率3.65%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款清之日;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鉴定费。被告抗辩工程款已按审计结果全额付清,无欠付;原告主张已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新增工程变更手续不全,不应支付。
朱传奇律师收集工程变更申报表、监理签字确认单、被告信X答复、监理单位情况说明,证明新增工程真实存在、系被告要求施工;调取信X记录、接访答复,证明原告持续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多次中断、未届满;申请法院委托鉴定,确定新增工程价款为60万余元,为索赔提供权威依据;结合合同质保金条款与验收时间,分段计算应付工程款与质保金的逾期利息,合法有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朱传奇律师的全部核心意见,判决被告于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新增工程款60万余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全部由被告承担;驳回被告时效抗辩及不付款理由。朱传奇律师通过证据闭环+时效中断+司法造价三大策略,帮助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地成功维权,实现了工程款+利息+诉讼费/鉴定费全由对方承担,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
这几起案件充分展示了朱传奇律师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努力,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