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宁波市XX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丁XX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证据,指控丁XX通过QQ群转发87个淫秽视频文件,获利至少6197.47元。此时,坐在辩护人席的王莉萍沉着应对。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丁XX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王莉萍2016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浙江理工大学,在刑事诉讼等领域有丰富经验。
接案后,王莉萍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发现丁XX系初犯偶犯,且当庭自愿认罪,家属还代为退赃。王莉萍在辩护时指出这些情节,恳请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公诉机关认为丁XX的行为已构成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而王莉萍的辩护针对性强,强调被告人的悔罪表现。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退赃,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采纳了王莉萍的辩护意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违法所得人民币6197.47元予以追缴。
在另一起婚姻继承案件中,王莉萍面对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仔细梳理双方提供的证据,逐一核对财产明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她在日常工作中,总是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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