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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案从轻、从宽、缓刑意见获全额采纳,当事人免实刑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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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78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之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1年 职务:主任
律所: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120151066304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363025007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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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被告人王XX无药品生产、经营许可销售药品,部分药品被认定为假药,查实销售金额3119元,扣押药品价值9114元。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王之虎律师等两名辩护人在庭审辩护中提出相关意见,最终法院认定罪名成立,但全额采纳从轻、从宽、缓刑意见。
销售假药罪案从轻、从宽、缓刑意见获全额采纳,当事人免实刑羁押

王XX在2016年起就开始在无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购进相关产品在其健康服务店及家中销售牟利。此类行为不仅违反了药品管理法规,一旦这些未经批准的药品流入市场,可能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王XX在2017年11月被抓获归案并取保候审,随后潍坊市某某区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对其提起公诉。在这一关键时刻,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的王之虎律师接受委托,王之虎律师自2015年起便在此律所执业,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在案件的侦查阶段,王之虎律师因曾在公安机关有20余年的工作经历,熟悉侦查流程和证据收集的要点。所以他第一时间全面了解了王XX的案件情况,对王XX购进药品的渠道、销售的方式以及涉及的金额等细节进行了仔细核实。他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查阅案件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王XX有利的线索。并且凭借在公安机关工作时积累的人脉资源和对侦查工作的了解,更好地掌握了案件的进展和证据情况,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进入庭审辩护阶段,王之虎律师与另一名辩护人分别从多个角度为王XX进行辩护。王之虎律师结合自己在刑事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实践经验,针对主观故意方面,提出王XX可能并不完全知晓所售产品为假药的观点;在假药认定上,也进行了严谨的分析和论证。同时,还考虑到王XX肢体二级残疾且身患疾病、无犯罪前科等实际情况,在辩护意见中着重强调了这些从轻处罚的情节。他在庭审上的发言条理清晰、有理有据,让法官和检察官对王XX的案件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核定销售金额,采信药监局假药认定意见,认定王XX构成销售假药罪。但最终,法院全额采纳了王之虎律师等提出的从轻、从宽、缓刑意见,对王XX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9000元,王XX已缴清罚金。这样的判决结果避免了王XX实刑羁押,取得了最佳的辩护效果。王之虎律师不仅在办案方面成绩斐然,在学术上也颇有建树,他主编《警察出庭作证实训教程》等多部著作,撰写的多篇论文也获得了省、华东地区的专业奖项,是一位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优秀律师。他还获得过“山东省优秀人民监督员”等多项荣誉,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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