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缘起
李XX和冷XX在康定市某小区购置了一套房屋用于民宿经营。本想着能有不错的收益,可没想到一场意外打破了他们的美好期待。20XX年X月,小区里未交付的1402号房屋厨房水龙头没关,大量漏水,直接导致他们位于1302号的房屋墙体、屋面、地面以及家具都严重受损。这房子可是他们的重要收入来源,如今成了这副模样,损失惨重。
这未交付的房屋,只有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盛和公司能进去。李XX和冷XX多次找这两家协商赔偿的事儿,可一直没有结果。为了及时止损,他们赶紧委托施工方对受损房屋进行维修,前前后后支出了22000元的维修费。而且因为房屋维修,民宿也停业了,这又产生了一笔不小的损失。
委托律师
面对这样的困境,李XX和冷XX心里别提多着急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后来,他们委托了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的贾小燕律师,把某物业和某和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这两家连带赔偿房屋维修费22000元,还有停业损失费10500元。
争议焦点
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原告损失金额的认定,另一个是二被告的赔偿责任划分。在庭审的时候,某物业辩解说案涉房屋是专有部分,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开发商某和公司则说已经委托物业全权管理了,自己不应该担责。两家都拒绝赔偿,这让李XX和冷XX心里更加没底了。
律师行动
贾小燕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她结合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精准地认定物业公司是未交付房屋的管理责任方,明确了诉讼的核心被告,这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基础。
为了固定损失,贾律师指导原告收集、整理维修合同、报价单、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实了房屋受损的实际维修损失。在庭审中,贾律师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提交维修合同、付款凭证等,论证未交付房屋仍由物业负责管理,物业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是漏水致损的直接原因。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采信了贾律师的核心意见,认定物业存在管理失职,判决物业赔偿原告房屋维修费22000元。不过,因为停业损失的证据不足,法院对这部分诉请没有支持,开发商因为没有过错,也不用承担责任。
办案总结
回顾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贾律师精准锁定了责任主体,专业地举证固定了损失。她围绕争议焦点,清晰地论证了物业公司的管理过错与财产损害的因果关系。虽然停业损失这部分没能得到支持,但成功让物业赔偿了全部房屋维修损失22000元,切实挽回了当事人的财产损失。而且在被告消极应诉,物业还缺席的情况下,依然高效地推进了诉讼程序,及时解决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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