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律师事实整理先还原基础事实:一份仅有两页的起诉意见书,摆在了张雪律师面前,上面的指控触目惊心。2021年,张雪律师首次独立接下毕X1贩卖毒品罪共同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毕X1与毕X2、罗X共谋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与余某完成毒品交易,涉案毒品净重4557.4克。
接案后第2天,张雪律师就开始全面梳理卷宗。她仔细查阅了每一份笔录,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她还多次前往看守所与毕X1沟通,打了5个电话向资深律师请教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辩护要点。
接案第5天,张雪律师确定了围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三大核心展开无罪辩护的思路。她发现指控毕X1参与共谋的核心证据仅为同案余某的供述与辨认笔录,且供述前后矛盾,属于孤证。同时,侦查机关辨认过程存在暗示性,不符合“特征相类似”法定要求,辨认笔录依法不应作为定案依据。
立案后第7天,张雪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指出无证据证实毕X1与他人形成毒品交易合意、参与毒品交接、收取毒资或获利,涉案毒品来源、毒资去向均无法指向毕X1。并且毒品取样、送检程序存在争议,电子数据取证不符合规范,通话内容未直接体现毒品交易,不能推定涉案。
庭审中,张雪律师据理力争。她的专业和执着让法庭上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对方律师在质证环节多次被张雪律师问得无言以对。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毕X1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采纳辩护人关于前科材料不予采信的意见,对其余辩护意见部分未予采纳。被告人毕X1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结案后,张雪律师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每一个案件都需要我们全力以赴,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突破口。”这次经历让她在后续的刑事辩护案件中,更加注重证据的审查和程序的合法性。对于证据链的完整性有了更高的要求,并且会更加果断地指出程序违法和事实疑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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