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项婷结束了前期的法律工作积累,决定独立执业,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领域。这次转型,让她更加坚定地以“诚信、专业、高效、严谨、负责”为执业理念,力求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转型过程中,她深刻认识到,只有深入了解案件细节,精准把握法律条文,才能为当事人制定出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2024年3月,项婷接到了苏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2024年3月,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用于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仍提供本人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给他人使用,并配合“刷脸”验证服务,帮助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人民币41万元。涉案资金中包括吴某被网络诈骗资金151200元、张某被网络诈骗资金50000元,苏某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2024年3月21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项婷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她多次会见苏某,向其阐明法律后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苏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侦查。项婷建议苏某及其家属尽快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50000元,用于弥补被害人损失。
庭审中,项婷提出苏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主动全额退赃,具有真诚悔罪表现等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对苏某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采纳了项婷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
事后,苏某表示,项婷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让他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暖。她不仅为自己争取到了缓刑,避免了实刑羁押,还在整个过程中给予了充分的法律指导和心理支持。项婷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领域不断为当事人解决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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